五、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一般而言,企业利息收入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借款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额确定。对于企业持有至到期的长期债券或发放长期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收入的实现。(https://www.daowen.com)
另外,还存在新旧政策的衔接对关于利息收入确认的影响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新税法实施前已按其他方式计入当期收入的利息收入,在新税法实施后,凡与按合同约定支付时间确认的收入额发生变化的,应将该收入额减去以前年度已按照其他方式确认的收入额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