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和医疗简介
2025年11月01日
一、缓和医疗简介
缓和医疗(hospice and palliative medicine,HPM),早期国内称为姑息医疗或治疗。1967年,英国圣公会护士桑德斯(Cicely Saunders)于圣克里斯多夫临终关怀院(St.Christopher’s Hospice Houses),专门收治生命预期不超过六个月的患者,让他们在生命的最后时光得以尽量舒适、有尊严、有准备和平静地离世。这一以专业间合作、义工参与、家属哀伤抚慰为要素的医疗形式成为现代缓和医疗之首创。20世纪70年代,英国政府率先承认缓和医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缓和医学的四个原则:“维护生命,把濒死认作正常过程”“不加速也不拖延死亡”“提供疼痛的缓解服务”“提供支持系统以帮助家属处理丧事并进行抚慰”。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对缓和医学的定义进行了修订,特别强调“躯体、精神心理、社会和灵魂”(又被简称为“身、心、社、灵”)的需求。
可以说,如何在缓和医疗中实现最大程度的功能保留和痛苦(生理和心理的)缓解(疼痛康复的内容),以相对最高的生活品质走完生命的最后旅程,是缓和医疗的要义。无疑,康复医学的目标与缓和医疗的目的有广泛的相交性和相容性。
从康复介入的角度,缓和医疗中的康复,主要指癌症康复和安宁照护之康复。本节主要讨论癌症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