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内科医师处理心理问题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可以采用的流程
在心内科就诊的患者,主要是来讲述心脏病情的,即使伴有情绪问题,也未必会主动叙述情绪症状,而是诉说睡眠不好、乏力、心悸、胸闷、胸痛、头晕、背痛等躯体症状。相当部分患者,精神症状没有典型精神障碍者严重,潜在的心理问题是异质性的,有的仅仅是一般心理适应问题。
需特别指出的是,明确符合精神障碍,特别是神经症的患者中,约有20%不能认可精神障碍的诊断,此时不能强求患者接受。不要强调焦虑、抑郁状态的临床诊断,可给予心脏神经官能症、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或其他患者可以接受的解释,而应重点保证临床处理方案能够顺利实行。(https://www.daowen.com)
在门诊面对患者时,建议采用以下流程:
(1)详细询问病史。在常规询问患者现病史、既往史及用药情况的同时,也就了解了患者是否因躯体症状反复就诊而没有可以合理解释的病因(三问筛查中的一问);询问一般生活中的普通症状,如食欲、进食、大小便、睡眠问题等,也有提示情绪问题的意义(其中睡眠也是三问中的一问);在患者发现医师重视其生活中的困扰、关心其生活的情况下,适当问及情绪困扰(如遇事紧张或难以平复、兴趣活动缩窄等),也就弄清了症状发生与情绪背景的关系,给患者提供机会以梳理各种症状与情绪波动之间的相关性,对帮助患者认识某些躯体症状与情绪的关系有帮助。
(2)做必要的心血管检查,使对患者躯体疾病或生理功能紊乱的判断更有依据。如主诉中哪些可用心血管病解释,哪些不能;针对心血管病的性质和程度,应有哪些处理等。
(3)如果患者三问筛查中有2个以上给予肯定回答,或发现其他心理问题线索,可针对性进行PHQ-9、GAD-7或HADs量表评估。
(4)如果精神症状已存在较长时间(1个月以上)或症状明显而造成生活紊乱,在心理支持和征得患者认同的情况下,及时给予抗抑郁焦虑药物治疗。
(5)治疗过程中可以用量表评分,根据分值变化观察药物治疗是否有效、是否需加药或换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