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依赖的定义

一、烟草依赖的定义

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烟草依赖作为一种慢性、高复发性疾病列入国际疾病分类(ICD-10,F17.2)。按照ICD-10的诊断标准,确诊烟草依赖综合征通常需要在过去1年内体验过或表现出下列6条中的至少3条:

(1)对吸烟的强烈渴望或冲动感;

(2)对吸烟行为的开始、结束及剂量难以控制;

(3)当吸烟被终止或减少时出现生理戒断状态,表现为戒烟后出现烦躁不安、易怒、焦虑、情绪低落、注意力不集中、失眠、心率降低、食欲增加、体重增加、口腔溃疡、咳嗽流涕等;

(4)耐受性增加,必须使用较高剂量的烟草才能获得过去较低剂量的效应;(https://www.daowen.com)

(5)因吸烟逐渐忽视其他的快乐或兴趣,在获取、使用烟草或从其作用中恢复过来所花费的时间逐渐增加;

(6)固执地吸烟而不顾其明显的危害性后果,如知道过度吸烟可引起相关疾病后仍然继续吸烟,其核心特征是患者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却无法自控。

存在戒断症状、复吸的患者,或已经患有心血管病的患者,经过教育仍然吸烟,提示患者存在烟草依赖。尼古丁依赖程度可根据国际通用的尼古丁依赖量表(Fagerström Test for Nicotine Dependence,FTND)评分来确定(表13-22)。该量表的分值范围为0~10分。不同分值代表不同的依赖程度:0~3分为轻度依赖;4~6分为中度依赖;≥7分提示高度依赖。其中“晨起后5 min内吸第1支烟”是烟草依赖最有效的判断方法。当FTND≥4分时,提示戒烟过程中容易出现戒断症状,并且容易复吸,强烈提示需要戒烟药物的辅助治疗及持续的心理支持治疗。

表13-22 尼古丁依赖性评分表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