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与环境问责的效果不佳
从公民参与政府环境问责的效果来看,整体的效果不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公民参与过程的效果不佳,政府及环保部门对于公民意见的吸收效果差,既无法将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完全吸收,也不能及时回应公民。这不仅会打击公民参与环境问责的积极性,同时还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使公民无法信任政府。比如我国频发的“邻避运动”,就是政府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未能及时有效地吸纳公民意见,从而使公民选择使用制度外的、非理性的方式进行抗议,对于政府的回应也无法信任。二是参与政府环境问责结果没能达到公民的预期。对于政府环境问责的执行过程,公民缺乏有效的监督,而且四种问责责任的承担方式,即法律责任、行政责任、道德责任以及政治责任,还缺乏规范性,以至于很多情况下用行政责任代替了法律责任。另外,由于缺乏有效监督,还存在形式上的问责以及“带病复出”等现象。(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