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庸问责”干部管理长效机制构建的成功经验
第一,突出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保证治庸问责、优化投资环境的关键环节和治本之策。武汉以先进城市为标杆,在四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一是优化再造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坚持“对标”管理,应减尽减。将繁杂的工业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注册、立项、供地、建设四个阶段,各环节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对审批环节、收费项目、审批时限等进行了大幅度缩减。二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坚持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原则,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平均提速。三是构建岗位责任体系。重新厘定各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研究制定部门责任制,以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边界不清晰、主体不明确、追责难落实的问题。四是按照“精简指标、提高标准、拉开差距、奖优罚劣”的思路,修改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现“考人”与“考事”的有机结合。
第二,致力于实现治庸问责的常态化。各机关单位从2011年开始就治庸问责长效性建设起草了100多份文件,让每个问题都有相关机制作为保障,都能得到落实整改。治庸期间,武汉市某机关单位一副科长使用公车带孩子外出就餐被曝光,随后受到行政警告和停职检查两项处分,同时,该副科长所在单位制定规定,工作日下班以后,该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停在指定地点,除非是公务需要,否则节假日一律不准使用公车。公车使用规定施行后,该单位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擅自因私使用公车的行为。这个事例是武汉治庸的一个缩影,从细节着手,以小见大,逐步清除治庸盲区,不局限于治理个例,而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防止相似事件再次发生,实现庸政治理的常态化,进而构建治庸问责干部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自觉接受民众监督,政府的服务水平如何最终还是要人民群众来评判。武汉治庸问责过程中,始终注重听取群众意见,主动吸纳和扩大公众参与,特别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全程跟踪作用。对全市70多个部门和行业开展四评:评效率,看被评单位是否制定最优工作标准和审批流程,是否实现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运行;评公开,看是否将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标准等向社会公示;评服务,看是否落实便商、便民服务设施和措施;评整改,看是否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同时,对领导干部进行“庸、懒、散”测评,对测评的内容、方式、程序、参评人员、测评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民主测评等次较低的干部,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岗位调整直至降职、免职。对单位和个人的评议过程、评议结果均及时在媒体公布,评议结果作为评定单位工作成效和个人进退留转的重要依据。
第四,以严厉追究威慑于“官”,取信于“民”。问责不是目的,但问责是最具威慑力的手段。是否真正严肃问责,不仅直接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也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武汉市坚持严格问责,既问责直接责任人,也追溯问责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通过“暗访摄像、大会播放、电视问政、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检查、敦促问题解决,检验承诺兑现情况,高调惩处失责行为与人员,努力以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在责任面前的“人人自危”替代人民群众的“人人自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