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更新于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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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保持呼吸道通畅是治疗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的前提,在呼吸衰竭急性期,大多呼吸道分泌物较多,一定要保持呼吸道通畅,除药物治疗外,应该多交代家属对患者拍背以促进痰液的排出,同时要让患者掌握咳嗽的方法和技巧。
2.氧疗是呼吸衰竭最基础的治疗方法。但输氧时一定要根据患者的原发病以及血气分析来选择正确的输氧浓度,一般来讲,Ⅰ型呼吸衰竭可以给予较高浓度氧疗,或者使用高频氧机,对于Ⅱ型呼吸衰竭的患者,应注意予以低流量吸氧,流量<3 L/min,同时经常主动巡视患者,以防止其睡眠中呼吸进一步抑制。
3.本病病情复杂多变,必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加强心肺功能的监护。
4.本病多急重、反复发作,多次住院治疗,造成患者以及家属思想、精神上极大的负担,加强心理护理,提高患者对治疗的信心。
5.本病一般病情严重,并发症多,一定要密切观察,特别是如气胸、上消化道出血等。(https://www.daowen.com)
6.在未明确病原体之前,抗生素的选用一般为经验性选用,要求覆盖范围要广,同时结合本病的病原学特点以及既往住院的病原学培养。
7.使用呼吸兴奋药时一定要保持呼吸道通畅,否则通气驱动增加反而增加呼吸功,氧耗增加,病情加重。
8.呼吸衰竭首先是肺脏受损,而后多由肺气虚-肺脾气虚-肺肾心气虚,最后导致肾阴阳俱虚,元阴元阳受损,因此,用药不宜过于大辛大热,不宜过用发汗法,不宜过量用利尿药,以免伤津耗气,加重病情。
(韩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