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胆碱能类药物
电抽搐治疗前给予抗胆碱能类药物的目的在于预防电刺激后立即或在治疗过程当中对迷走神经的刺激所导致的心率减慢。电流刺激会诱导患者发作,并立即出现短暂的心动过缓,继而又转变成心动过速,在治疗过程中心律失常是很常见的。在用麻醉剂前使用抗胆碱能类药物可以降低麻醉诱导作用产生的心律失常或者心搏停止的危险。如果电刺激诱导发作失败(亚惊厥状态),诱发病人心动过缓,处理就比较困难了。许多研究认为,抗胆碱能药物尤其适用于用了交感神经阻滞剂患者(β-阻滞剂)或者其他情况下防止发生迷走神经性心动过缓。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患者使用了抗胆碱类药物后可能会加重原有的心动过速和增加心肌的负荷量。此外,这类药物其他的副作用还包括便秘、尿潴留等。
通常,抗胆碱能药物于麻醉前2~3min静脉注射,或者麻醉前30~60min肌注。后者有利于减少患者分泌物,间接提高了患者的通气能力。但是,静脉用药效果比较好,因为它能保障抗胆碱能类药物能被很好吸收,同时用药剂量相对较少,避免病人禁水期间加剧口腔干燥。然而,最重要的是抗胆碱能药物能在麻醉剂起效前增加病人心率,因此,要确保抗胆碱能类药物的剂量。由于个体差异,患者体内药物的分布和药效的持续时间不同,在麻醉前30~60min肌肉注射抗胆碱能类药物,对于部分病人可能没有作用。亚惊厥状态时病人不能使用抗胆碱能类药物。(https://www.daowen.com)
常用抗胆碱能类药物有:阿托品0.4~1.2mg,静脉用药或者0.3~0.6mg,肌肉注射,胃长宁(格隆溴胺)0.2~0.4mg,静脉用药或者肌肉注射。理论上,胃长宁通过血脑屏障的剂量比阿托品少。事实上,研究对照表明,在ECT中阿托品和胃长宁引起的认知障碍、心功能影响或者发作后恶心等副反应差别不大。相对于胃长宁,阿托品对迷走神经的阻滞作用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