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肌松药的拮抗
肌松药在体内不断消除,血药浓度逐步降低,肌松药由神经肌肉接头部向血内转移,乙酰胆碱在该部位的相对浓度不断提高,使更多的胆碱受体从肌松药结合状态中游离出来而恢复正常功能。
增加乙酰胆碱浓度和延长乙酰胆碱作用时间,均可拮抗非去极化肌松药作用。抗胆碱酯酶药新斯的明,使较多的乙酰胆碱与非去极化肌松药竞争受体。新斯的明还可作用于接头前增加乙酰胆碱释放,且对胆碱受体有直接兴奋作用。抗胆碱酯酶药有一定的极限药量,如新斯的明用量达到0.07mg/kg,拮抗效果不明显,必须考虑是否有其他原因(如影响肌松药作用的药物相互作用时间和肌松药在体内消除的因素),进一步加大药量不仅不能取得拮抗效果,相反可能增加不良反应。当4个成串刺激为25%时,拮抗效果较好。
呼吸性酸中毒加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且影响抗胆碱酯酶的作用。当二氧化碳分压大于50mmHg时,抗胆碱酯酶药失去拮抗残余肌松能力;代谢性碱中毒、低钾血症、高镁血症时残余肌松作用也同样难为抗胆碱酯酶药所逆转。低温时肌松药不易从神经肌肉接头处移出,抗胆碱酯酶药也难以进入神经肌肉接头。(https://www.daowen.com)
为消除抗胆碱酯酶所引起的毒蕈碱样不良反应,须使用抗胆碱药,如阿托品和格隆溴铵,阿托品起效快,时效短,格隆溴铵的起效和时效在时间上和新斯的明相一致。格隆溴胺7μg/kg和新斯的明0.035~0.07mg/kg合用可减少心动过缓或心搏骤停的危险。老年人应用抗胆碱酯酶药应谨慎,尤其应用了洋地黄、β受体阻滞剂和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患者,抗胆碱酯酶药易引起心动过缓和心律失常。
抗胆碱酯酶药不能拮抗去极化肌松药作用,但当去极化肌松药发展为Ⅱ相阻滞,则抗胆碱酯酶药有拮抗作用。对去极化肌松药引起的去极化阻滞,进行有效的呼吸支持,避免呼吸性酸中毒和维护循环功能稳定,待肌张力自然恢复。非典型假性胆碱酯酶缺乏患者,可输新鲜血或胆碱酯酶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