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我国有残疾儿童1170万,占残疾人总数的19.5%,约占全国儿童总数的3%1。残疾儿童是脆弱人群——儿童中最为脆弱的群体,也是残疾人中特殊而又困难的群体,他们在教育机会、教育质量、教育结果上都需要社会各界给予特别扶助,保护他们的尊严和权益,为他们提供康复、教育、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

受教育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当我们从全球范围内审视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以及推动其发展的动力时,我们很容易发现人类对于在如何对待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的问题上经历了从杀戮到遗弃、忽视、怜悯、过度保护,进而发展到逐渐接纳,到尽最大程度促进其融入主流社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全纳教育”的提出和发展。全纳教育( inelusiveedueation)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等国际组织的大力宣传和直接推动下兴起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全新教育理念。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发表了《萨拉曼卡宣言》,首次提出了全纳教育,强调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学校要容纳全体儿童并满足他们的教育需要。目前,全纳教育册拓展到整个教育领域,并引起了人们在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技术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全纳教育已成为国际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趋势。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已经认识到,残疾不是残废,而只是某种意义上的障碍。为了缩小这种障碍,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是非常有效的手段之一。从残疾人士自身发展及要求来看,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最大限度的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这一内在要求的实现,需要得到社会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更重要的是赋予其适合自身发展的受教育权利。教育是缩小公民差别、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党和国家一贯重视残疾人的教育事业,通过积极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来切实保障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教育公平由最初提出入学机会均等,扩展到教育选择的自由、资源分配的公平,近年来再延伸到学生受教育过程的平等以及重视个人潜能的充分发展等。因此,人们在追求教育公平方面,在努力实现入学机会、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公平之外,注意力已开始转向残疾学生受教育过程的公平。(https://www.daowen.com)

受广州市残联之托,结合中国残联维权部联合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于2009年10月~2009年12月在广东省广州市和山东省的东营市开展残疾儿童现状与需求调查所得相关数据,本文就残疾儿童教育公平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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