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品绿色生产标准及质量认证
1.绿色食品的概念
绿色食品分为A级绿色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A级绿色食品指生态环境质量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符合特定标准,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AA级绿色食品比A级绿色食品要求更严,除了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外,其他的要求完全与A级绿色食品相同。现在AA级绿色食品一般都按照国际惯例称为有机食品,本书中所说的绿色食品均指A级绿色食品。
果品绿色食品要按照下面的标准严格执行,并且要采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比如苹果绿色生产的标准有:《绿色食品 苹果》(NY/T268—1995)、《苹果苗木》(GB9847—2003)、《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391—2013)、《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393—2013)、《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13)、《苹果生产技术规程》(NY/T441—2013)等。
2.绿色食品对环境条件和生产的要求
绿色果品是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果品,属A级绿色食品。它的生产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大气环境条件 其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氟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规定。
(2)农田灌溉水条件 其pH、总汞、总镉、总砷、总铅、铬(六价)、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的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规定。
(3)果园土壤条件 不同土壤类型20~40cm土层深度中的汞、镉、铅、砷、铬等含量,应按土壤质量标准执行。(https://www.daowen.com)
(4)肥料的使用 绿色食品苹果允许施用的农家肥料有腐熟的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秆、泥肥、饼肥等;允许施用的商品肥料有腐殖酸类肥料、微生物肥料、半有机肥料(有机复合肥)、无机肥料(不含硝态氮肥)等。但这些肥料中,不得含有化学合成的生长调节剂、食品添加剂、纺织工业的有机副产品、防腐剂等;并需执行A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准则和其他规定。
(5)农药的使用 绿色食品苹果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致癌、致畸、致突变、慢性积累毒性的化学农药和除草剂,如化学农药中的久效磷、对硫磷、甲胺磷、氧化乐果、福美砷、三氯杀螨醇、杀虫脒、六六六、滴滴涕等,除草剂中的除草醚、草枯醚;还禁止使用有机合成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各种遗传工程微生物制剂。允许使用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微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中的硫制剂与铜制剂;允许有限度地使用部分有机合成化学农药,对一些低毒和个别中毒农药的种类、施药量、使用方法、使用次数、距采收间隔天数与允许的最终残留量等都有严格限制。对于A级绿色食品而言,果实相应的卫生指标要求见表1-3。
表1-3 绿色果实卫生指标的要求

3.绿色食品的申请和认证程序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领取有关的申报材料,填写申请表格、要求的报告后,连同必要的复印件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到上报资料,组织人力和监测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评价,认为合格后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绿色食品监测机构,对申报单位和产品进行质量、卫生检测,评价合格后,上报农业部;终审合格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与符合绿色果品标准的单位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向社会发布通告。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的有效期为3年。在3年期内,绿色食品苹果生产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的条款,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检测。
3年期满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必须及时地重新办理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