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果树产地环境要求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 有机果树产地环境要求

有机生产需要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有机生产,基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基地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2)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

3)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1988)的规定。

如果有机果树生产区域有可能受到邻近的常规生产区域污染的影响,则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应当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证有机生产地块不受污染,以防止邻近常规地块的禁用物质的漂移。

如果一个有机果树生产区存在平行生产,应明确平行生产的动植物品种,并制订和实施了平行生产、收获、储藏和运输的计划,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记录体系,能明确区分有机产品与常规产品(或有机转换产品)。业主可以在整个范围内逐步推行有机生产管理,或先对一部分农场实施有机生产标准,制订有机生产计划,最终实现全园区的有机生产。另外,绝对禁止在有机生产体系或有机果品中引入或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包括植物、动物、种子、花粉、繁殖材料及肥料、土壤改良物质、植物保护产品等农业投入品。存在平行生产的农场,常规生产部分也不得引入或使用转基因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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