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课程的考核方法

4.3 课程的 考核方法

为全面考查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考核教改效果,改变过去以期末理论考试为主,对学生理论课与实践课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课时比例分配,理论占40% ,实践占60%。理论考试题目中德班与传统教学班相同,实践教学不进行专门考试,将每一个项目都按一定比例记分,具体如下。项目一:安全用电与触电急救(10% );项目二:简单直流电路的制作与调试(20% );项目三:简单照明电路的安装与调试(20% );项目四: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控制电路安装与调试(30% );项目五:三人表决电路的设计(20% )。考核结果教改班的学生理论课的平均成绩和优秀率均高于非教改班,取得了授课90 学时优于118 学时的理想试验效果,教学效果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