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题款

二、题款

题款,也称落款,就是指书法作品正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它主要是用来说明书写作品的作者、书写时间、地点等。题款分单款和双款。单款是只写下款的题款。双款是包括上款和下款的题款。字数多的叫作长款,字数少的叫作短款或穷款,亦有把只署名者称为穷款。

书法作品的题款要根据情况灵活变化。具体要注意以下五点。

第一要注意字大款小。题款的字正常应该比正文的字略小一些。

第二要注意高低适中。题款的位置要根据情况做到高低适中。

第三要注意距离恰当。题款时,款文与正文的距离要根据正文的行间距进行调整。款文与正文的距离太远会显得松散,太近就会显得堵塞。

第四要注意题款的书体。题款的书体一般来说,要根据正文的书体,如果正文是篆书、隶书、楷书,那么题款就可以用楷书、行书或草书;如果正文是行草书,那么题款就尽量用行草书。

第五要注意印章的位置。题款时应该给印章留有一定的地方。正常印章不能低于正文。

总之,题款要与正文协调一致、相映成趣,才是好的作品。

(一)题款的内容

题款是一幅书法作品的说明文字,包括对书写内容的说明、书写缘由、赠语、为谁而作、创作时间、地点、作者姓名、作者感想、作品出处,正文的考证、辨误、评价、以及书写者的笔误说明、所录正文的题目以及甲骨文、金文、小篆、狂草等释文,都统称为题款。

有的作品,正文是篆书或狂草,不易辨识,可在后面用较小的行、楷书写出释文,也属题款范畴。有时正文书写不完而纸上空白处已无多,可将余下的正文缩小放入款内,以与款的风格相同的书体继续书完,使之成为款的一部分,这是一种变通的办法。也有人有意将一部分正文写入款内,目的在于造成章法的变化。

有的题款字数很多,正文反而不如题款字多,则题款也是正文布局的一部分。正文字大而疏朗,题款字小而严密,达到全幅变化而统一。如果题款字数少,题款和具名及印章之间的距离可拉大一些,但以匀称为宜。

(二)上款

书法作品中的上、下款是受书者和书写者的称谓。上款写索书或赠书对象的姓名、称呼和谦词。作品完成后,应题上索书者的名字,并将此名题在上款较高的位置,以示尊敬之意。

上款所包括的内容:姓名+称呼+谦词。

由于书写者和受书者的社会关系不同,除姓名之外,还有各种称呼。称呼是颇有讲究的,要合于身份与辈分。对于前辈、长者和敬重的人一般称先生、老师、某老、某翁,下书赐正、鉴正、指正、大雅等谦词,如:孝德先生清赏、江国老师指正。

对于同道行家可视情况称方家、法家、学兄、道长等,下书法正、教正、雅正、斧正、正腕、正字、正笔等谦词;对于友人、同学、同事一般称同志、书友、同窗、大兄、贤弟、小妹、学友等,下书惠存、存念、留念、清赏、命书、雅属等谦词,如:雨生书友惠存,高剑贤弟雅属。

对于晚辈可称贤契、学生等,下书清赏、嘱书、铭记、勤勉等。

当然,对于各种称呼,尚有很多适当的词语,应当机动灵活的运用,不必生搬硬套,以得当避俗为上。应该提及的,对索书或赠书对象为表示亲切,尤其对长辈一般不写姓,自己署名,也可不写姓;有的则习惯在姓名前写自己的斋号。

(三)下款

下款题书写时间、地点、自家姓名和谦词。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姓名(号字)+谦词。书法作品的题款一般不用俗称而用别称(也叫雅称)。

时间可以用公元纪年(阳历),多数书家为求古朴典雅,喜用天干地支纪年(阴历)。在古代书家一般采用朝代的年号,还有年号、干支、季月并用。现代一般采用干支纪年法,但也有用公历纪年法。如:壬辰年书、壬辰年春书、壬辰年二月书、壬辰年春二月书。还有使用节日、节气名称来记时的。如:壬辰年元日(正月初一)、壬辰年立春某某书、壬辰年端午后二日某某书。

公历记年采用公元年号,比较简明。如:二零一二年夏六月书。还有按读法写的。如二千零一十二年夏六月书。记时一般不记日,如有特殊需要,可加上日期。

月份题写有多种,常用的按四季区分或写月的别称,如春月、荷夏、金秋、冬月、腊月等。须注意,题时间款时不要出现农历与公历混用的现象,如:一九八五年六月,不能写成乙丑年荷月,因为公历的六月是农历的五月。地点可写书于冀、京、宁或塞外、江南、峨眉山、扬子江畔、泉城等。

署名时可以写姓名全称,也可以只写名不写姓,或题字与号。如:蒋某书、翰墨轩主人书。

如须交待正文出处,可视情况署在上、下联均可。作品的正文有诗词、文句、格言、警句等,这些正文的作者或文句题目在题款时应这样写:王勃滕王阁序句、杜甫诗客至。对一些脍炙人口的名诗和名句,如:“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以略正文出处题款。所书作品内容是伟大领袖的名句或名作,在姓名之后可加敬录、敬书等谦词。

(四)题款位置

书法题款时,上款题写在作品右上方,一般与正文平齐或在正文第一字下方题起,或题在下款的上方的位置,以示对受书者的尊重;下款一般都题在作品的左下方,低于上款。题款有长款和穷款之分。有的长款可以视为一则非常佳妙的小品散文,传情颂性,充分表现书家的文学底蕴和情操。若是单款,大多题写在作品的左方。注意不能写得太低,要留出钤印的位置。具名之下的地点和印章,下延不得超过正文的下脚线,最好距半个字或一个字。如果正文写完后只留下有限位置给题款,题款应简单,只具姓名、年月、印章,或只具姓名和印章。

(五)题款字体

原则是“今不越古”“动不挈静”。也就是说较晚的书体为正文,则不用早期的书体题款;动态的书体为正文,则不用静态的书体题款。常用的惯例:正文是甲骨、钟鼎、小篆、汉隶,则用隶、行、楷、行草题款;正文是楷、行、草书,则用行书、行草为宜,以求“文正款活”“文古款今”。当然同一书体不是不可以用,但显单调。楷、行、草书当可互用,但正楷为行草落款,未免呆板。

行书是题款的万能书体,任何一种书体的书法作品都可用行书题款,而草书因不好辨认,也不适合做题款的书体。例如作品的正文是隶书时,绝对不能用篆书题款,它违背了文字发展史,这是书法之大忌、硬伤。

题字的字一般比正文字小一些,以免喧宾夺主,书写在正文的左侧,相当一行字的位置。除榜书和对联外,一般不宜换小笔来题款,以免影响通篇气韵。小楷书、小行书的题款字大小也可以等同于正文。

书写者署上自己的姓名,标志着题款的结束。接下来就是加盖印章,包括姓名或别号章、斋馆章、引首或压角章、闲章等,印章也是一幅书法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印文的内容、印章的形状和大小、朱文或白文的选择、盖印的位置以及印泥的颜色和质量等方面也有不少讲究,不能随便,总的原则应是用印宜少不宜多。至于有的作者有意在作品上加盖许多鉴赏的闲章,这是追求一种自我作古的艺术情趣,自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