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病害防治和药物使用
(一)观察检测
用肉眼定时观察养殖鱼类的摄食、游动和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病鱼及死鱼,捞出病鱼死鱼进行解剖分析、显微镜观察,分析原因,记录在案。对病鱼、死鱼做焚埋处理。
(二)防治原则
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控光、调温、水质处理、使用安全消毒剂、增加流水量等综合措施进行防治。
(三)药物使用
在整个养殖过程中,药物使用应符合《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2)的要求,并严禁使用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中所列的药物,详见表4-4。
表4-4 农业部第193号公告中所列的禁用药物
续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