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责与制度
医疗机构应明确疫情报告职责,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性病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履行的职责为:按规定进行疫情登记和报告;参加性病诊断标准和疫情报告相关法规及知识的培训,确保掌握诊断标准和报告要求;按卫生部颁布的最新卫生行业标准对性病进行诊断;接受性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本单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的病例报告质量检查,并协助开展疫情调查,包括漏报调查和病例报告准确性核查等。(https://www.daowen.com)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如下疫情管理制度:门诊日志登记制度,首诊医生报告负责制度,上岗培训与复训制度,传染病报告卡收集、质量审核与问题处理制度,传染病疫情登记簿登记制度,疫情自查制度,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