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保健食品及其管理

4.1 保健食品及其管理

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的一类食品。保健食品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作为一种食品的安全性,对人体不能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二是功能性,对特定人群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它不能用于治疗疾病,因此与药品之间有严格的界线。

保健食品因具有一定的功效而区别于普通食品,又因不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而区别于药品,因此在管理上也与这两者有所不同。目前保健食品在国际上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其称谓也不尽相同。在国际上,与中国的“保健食品”具有相同形式和用途的产品比较普遍地被称作“功能食品”。就保健食品法规而言,目前尚没有公认的、统一的国际通用法规,一些国家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相应的法规,其中日本和美国较早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规和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