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3 水污染防治行动

江西省水污染防治事业起步阶段可以追溯到“七五”时期。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正式把环境保护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方针,明确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水污染、水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的环境保护三大政策。在此背景下,江西省水污染防治事业开始起步。1986年全省开始统计工业污染情况,包括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工业二氧化硫、工业烟尘、工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七五”期间,工业企业开始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到1990年开始有部分工业废水经处理后排放,之后废水处理设施在工业企业中不断被普及。

“八五”时期,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控制纳入水污染防治工作。1993年,全省建成少量简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开始运行,污水处理能力8.3万吨/日。但简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物理处理方法为主,缺少生物处理工艺,COD、氨氮等污染物去除率很低。直到2000年才建成全省首座采用生物处理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南昌市朝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之后各城市纷纷开始兴建生活污水处理厂。

“九五”时期,全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聚焦工业污染控制。199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一控双达标”的环保目标。“一控”指到2000年底,实现对化学耗氧量、汞、镉、二氧化硫、工业粉尘等12种主要工业污染物达到总量控制目标;“双达标”指工业污染源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空气和地面水按功能区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根据“一控双达标”工作要求,江西省在“九五”期间对工业企业污染排放进行了重点督促检查,对超标企业实行停产治理或关闭处理,到2000年底,有达标任务的企业经治理达标率达到98%以上,基本实现“一控双达标”目标。从1995年开始,省人大环资委、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和省广播电视局每年共同组织“环保赣江行”专题活动,结合“一控双达标”工作,进行一年一度环保大巡查,主动查找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环保突出问题,并广泛搜集环保工作意见建议。该活动通过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解决了大量群众关注的水环境问题,并推动公众环保意识的觉醒,激发社会环保自觉。

在“九五”期间,江西省实施了一系列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如城市内湖实施清淤、截污、防洪排涝工程,城市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等。同时,启动了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对袁河、萍水河、乐安河和耶溪河四条水环境恶化的河流进行综合整治。通过实施一系列重点治理项目,到2000年,部分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值得一提的是,到“九五”期末,袁河在全省主要河流中污染仍然最为严重,综合污染指数位居全省首位,严重制约了流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为了加强袁河水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水污染恶化趋势,2003年11月,江西省发布《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7年4月25日废止),规定了袁河流域内各辖区河段八种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值。这是江西省首个省级环境保护排放标准,该标准的实施积极推动了江西省水环境保护工作由污染物浓度控制向污染物总量控制的逐步转变。

“十五”时期,江西省确立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指导方针,环境保护制度运行逐渐走向成熟,环境监测体系不断完善,环境保护能力快速提升。“生态江西”工程的实施,加大了重点流域、重点城市的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深入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环保责任制在省级层面实施,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江西省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实施方案》印发,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制度开始施行。水环境容量测算和总量分配工作完成,科学、准确地掌握了区域、流域的环境容量。在全省启动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全省水功能区划工作完成,划定了609个水域分类管理功能区以及混合区和过渡区,确定其水质规划目标及应执行的水质标准。鄱阳湖被列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赣江章江源、贡江源、修河源和仙女湖被列为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在“十五”期间,全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水环境和生态保护专项整治行动。2001年省环保、经贸、林业和监察四部门联合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002年,环保与经贸、监察联合组织开展历时4个月的“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行动”。2003年,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全省啤酒行业环境污染集中整治活动”。自2003年开始,环保、发改、经贸、监察、工商、司法及安全生产监管七部门联合,连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集中打击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排污企业、行业。2004年,环保、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中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案件。2005年,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全省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和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https://www.daowen.com)

“十一五”时期,江西省提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战略,重点围绕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一流的绿色生态保护建设管理机制“五个一流”的目标,精心实施公路、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和矿山开采复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保护,江河源头及湖库保护,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城镇饮用水保护,工矿企业退城进园及节能减排,创建生态市、生态县(市区)、生态工业园区,植树造林绿化,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市、县水、空气质量达标升级等“十大工程”;围绕实现“五个零排放”,开展省内五大河流源头保护区污染物零排放、设区市城市中心区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工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节能减排降耗、11个设区市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淘汰落后锅炉、尾矿库整治七项专项行动。

在“十一五”期间,江西省从水环境保护、预防和监管入手,加强了水环境安全保护体系建设。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地,划定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确定地理界线,设置界碑,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在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和污染突发事件的监控。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重点污染治理工程,重点对赣江南昌和赣州段、袁河、乐安河、昌江、抚河、萍水等污染严重的河流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基本实现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防治,推动畜禽禁养区、控养区和适养区合理布局,强化了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管,推行种养结合,走生态养殖道路,促进畜禽粪尿的综合利用。加强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强化工业园工业废水的集中处理与综合利用,重点加大对造纸、化工、电镀、钢铁、有色金属、矿山等行业的水污染防治力度,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

“十二五”时期,江西省提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绿色、低碳发展战略,重点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永保鄱阳湖“一湖清水”要求,全面落实《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加大鄱阳湖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加强结构性污染防治、强化非点源污染治理、强化湖泊生态建设和保护、建立健全生态安全动态监控体系等工作,建设鄱阳湖生态安全体系。实施“五河一湖”水污染治理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程、鄱阳湖湿地、东江源头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工程,加强流域治理项目和断面水质管理督查督办。组织开展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鄱阳湖滨湖1km范围内的污染企业。全面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示范,推进农村地区工矿污染、重金属污染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

在“十二五”期间,江西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形成新常态。划分了市、县、乡、村四级共1928个环境监管网格单元,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出动执法人次从2011年53659人次上升到2015年86889人次,立案企业从321家增加到958家,实现环保行动有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并极大地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环保督企有力;开展环保综合督查,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实现环保督政有力。

经过20余年的努力,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体系逐渐完善。2015年12月,江西省政府印发《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新时代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稳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实施“河长制”,严格各地各部门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工作方案》同时部署了下一阶段水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对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村面源污染、船舶污染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促进绿色崛起;从源头节水减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加强工业、农业、城镇节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强化河湖水生态安全保护,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强调:“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2016年8月,江西省被列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在党和国家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完善生态文明治理体系的背景下,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也进入了新的时代。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成为新时代江西省社会、经济、环境建设的主题。鄱阳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着重聚焦全面推广河长、湖长管理体制,深入落实《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积极探索流域综合管理制度,探索大湖流域保护与开发新模式,探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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