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暗杀案

二、暗杀案

1938年5月,在安定县(今子长)杨家园子出现一起暗杀事件,国民党县保安队枪杀一位正在动员群众参军的八路军连长。绥德警备区司令部遵照“对于国民党干的这种亲痛仇快的罪行,必须广为揭露,以教育人民,但大敌当前,应极力避免武装冲突”的指示(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电),与国民党顽固派展开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迫使何绍南不得不认错,并签订协议书,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同年2月18日,在绥德南区铁茄坪村发生一起暗杀事件,未公开身份的中共绥德县委书记崔正富被杀,直至第二年春河冰解冻后,才在无定河找到其遗体。是年夏,绥德警备区司令部参谋处长李仲英将凶手崔逢德等3人抓获。在绥德县城召开崔正富烈士追悼大会,将3个杀人凶手游街示众,用铁的事实,揭露抗敌后援会主任何绍南真反共、假抗日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