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职业性的制度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体系的逐步成型
2026年01月15日
二、基于职业性的制度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体系的逐步成型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不仅开启了我国高职院校发展的新阶段,也逐步启动了自上而下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变。2007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在部分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出台,确定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高职院校为首批试点院校。“单独招生”政策的颁布并实施,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才正式进入基于类属特征的制度设计阶段。究其实质,单独招生是高职办学类型特征的突出体现,是我国高职院校根据自身特点、定位和要求采取的特殊人才甄别方式。但是,单独招生并没有改变统一高考的主导地位,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依然处于国家主导统一高考的制度变迁阶段。如有研究者就提出了,高职单独招生改革体现出既依附又区别于学术型重点大学“自主招生”改革的特殊发展关系。[6]在单独考试招生的探索过程中,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也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形式的多元化并不是对单独招生形式的否定,而是在共同目标基础上的招生考试路径的多元化。随着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践形式的多元化发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成为实践高职教育“职业性”的重要制度安排。(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