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类型凸显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由精英化转向大众化,乃至后大众化发展阶段的转型,普通高等学校系统的结构发生了一些实质性的变化,如院校类型的多样化,生源结构、规模及性质的变化等。在此进程中,高职院校在经历了萌芽、发展、壮大的阶段更迭之后,进入了生存诉求与发展诉求并存的新阶段。这一阶段的决定性要素是“生源”,尤其是与高职院校类型属性的培养要求相符的生源。怎样选择足够的生源、如何遴选合适的生源成为关系到高职院校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时代命题。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顺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阶段性诉求成为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从精英向大众化的转型过程中,我国“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的主力军,但是,其与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遵循近乎一致的生源选拔规则。在这一资源禀赋分配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下,高职院校与生源的关系向“生源”一端倾斜,生源相对短缺开始出现。在高等教育入学处于“特权”精英化或者前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机会供需处于以“普通高等学校”主导的卖方市场。本专科院校生源招录中的“高选择性”,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生源供需的矛盾。随着“权利”时代的到来,高等教育机会供需逻辑开始向生源主导的“买方”市场转变。高等教育机会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随着高等教育机会供需逻辑的转变,本专科层普通高等学校在招生中的高等教育机会供需竞争开始向高等教育机会的质量转变。即高等教育机会总量的供需失衡开始向结构失衡转变。虽然部分重点发展或者具有明显区位优势的高职院校处于生源竞争的优势地位,但是,高职院校对传统生源的吸引力正在下降已经成为事实。越来越多的省份出现高职院校“零投档”,但与此同时,部分高职院校招生分数则高出本科录取分数线。如2016年,在湖北省招生的高校高职院校共计547所,绝大多数高职院校是按照对应批次的最低分数线投档(公办高职为200分,民办高职为150分),其中,有91所省外高校遭遇“零投档”[5]。在统一高考制度安排中,高职院校录取批次安排及生源分配进一步加剧了高职院校的生源危机。生源是高职院校发展的生命线,生源危机的出现乃至加剧,对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与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将高职院校的类型属性逐步凸显出来。《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以来,我国教育系统改革也进入系统谋划的新阶段,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高等院校分类发展,成为重要内容。高职教育作为横跨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教育类型,在此历史交汇期,也开始呈现出一些新变化、新内容。高职教育的类型化发展成为必然趋势。“类型化”及其内部的层次分化,反映了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方向,而且成为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系统化、一体化的动力源。如一批应用技术大学将成为“高职院校”政策话语体系的重要内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提供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公平地位。高职院校(包括本科层次院校)的类型的凸显,也推进了高职院校入学机会类型的持续分化。以“普通高中”生源为主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安排阻碍了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之间的有效衔接。中职生源的升学诉求及高职招生的现代“职业性”的彰显,都对高职院校生源类型结构的再调整提出了新要求。畅通中高职衔接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考试招生模式,丰富高职院校生源结构,成为高职教育改革需要兼顾的重要内容之一。如2016年,四川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开展中等和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衔接的指导意见》提出,2016年通过单独招生和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总数的50%左右。2017年开始,全省开展单招的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单招计划达到当年招生计划的50%左右,单招计划中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应不低于50%。在政策安排不断完善的进程中,高职教育的职业性愈发凸显,并成为考试招生制度关注的中心问题,相关改革也开始立足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制定并完善考试招生的专门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