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医疗优质服务规范

第十四节 病区医疗优质服务规范

病区医疗优质服务规范要求

(一)对新入院病人主管医生应在20分钟内处置完毕。如有疑难,及时通知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位,科主任应在24小时内查看新入院的病人。

(二)接诊后主动向病人作自我介绍,并向病人和家属交代诊断和治疗方案、病情的发展和愈后。

(三)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减少病人精神和经济负担。

(四)院内急会诊通知,要在10分钟内到场,急诊留观病人需住院者,须在4小时内办妥。科主任及主管医师(管床医师)应陪同会诊,双方共同研究治疗方案。一般会诊应在24小时内到位,主管医生陪同会诊,会诊意见及时通知当班医师。

(五)择期手术病人(术前检查正常者)在住院三天内实施手术,无论手术大小,麻醉医师和手术医师均应在手术前一天到病人床前看望病人。主动告知病人:我是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我会尽我的全力做好这次手术,希望得到您的配合。

(六)经常与病人或家属沟通交流,讲解与患者本人疾病有关的常识,如发病机理,用药常识、生活护理、饮食、情志的配合、康复运动等。

(七)在病人出院后3天内,经治医师要主动进行电话回访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情况,进行健康指导,征询病人及家属对本院本科服务的意见,多谢病人合作,必要时上门访视。急门诊科遇到特殊病人,也可派人到病人家里随访。

表3-14 病区诊疗服务语言行为规范

续表3-14

续表3-14

(张文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