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危重症患者营养支持的适应证与禁忌证

一、神经危重症患者营养支持的适应证与禁忌证

根据中国《神经系统疾病营养支持适应证共识(2011版)》、欧洲临床营养和代谢协会(ESPEN)、美国肠外和肠内营养协会(ASPEN)以及加拿大重症监护营养指南(CCPGs)的推荐,如下情况应实施人工营养支持:①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②存在吞咽障碍(洼田饮水试验≥3级)——预计7d不能经口进食,或预计10d经口摄入<目标量的60%;③任何原因引起的不能正常进食的意识障碍患者。(https://www.daowen.com)

存在如下情况时,暂不适宜给予营养支持:①严重的循环不稳定,需应用大剂量血管活性药物;②严重的代谢紊乱,如酸中毒(pH<7.2)、严重的低氧血症(动脉氧分压,PaO2<50mmHg)、严重的高血糖水平;③严重的肝功能障碍、肝性脑病、严重的氮质血症未予肾替代治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