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引导助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深化发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政策引导助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深化发展

政策是推动发展的重要动力。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包括7个方面30项政策,这是从国家层面深化产教融合的具体举措。紧接着,教育部等六部门于2018年3月又出台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个重要文件各有侧重,《意见》更多侧重产教融合,《办法》更多侧重校企合作,由此形成了推动职业教育提高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组合拳”。与此同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6月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文件围绕强化产教融合统筹规划、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强化产教融合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加强政策支持和强化组织实施等8个部分,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2019年2月,国务院颁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职业教育提出了全方位的改革设想,这是中央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重大制度设计,是推动职业教育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方案》把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细化为具体行动,提出了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具体措施,其中促进产教融合的举措是: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经验,坚持工学结合;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2019年7月,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直接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重大改革任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6部门很快印发了《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同年,江苏省出台地方法规《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学校、企业、行业各自应该怎么做、相互之间如何合作,以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该做什么,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等部门又该怎样配合等,都做了具体规定”[6],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2020年3月2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在文件中,专门以标题“(六)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醒目形式,突出了苏州深化产教融合的具体措施。即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制度设计,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长效发展机制。积极创建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等项目培育建设,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引导行业部门和组织对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在主要领域成立一批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以专业为依托,围绕人才培养、招生就业、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深入合作,优化人才供给结构,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建设一批优秀企业学院和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https://www.daowen.com)

众多系列法规、文件的出台,为现代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明确了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保障,为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建设基础。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产教融合,把深化产教融合提升到解决当前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项非常迫切的任务,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的高度来认识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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