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背景
创新创业教育最早兴起于美国,1947年迈勒斯·梅斯在哈佛大学商学院开设“新企业管理”课程,标志着美国高校创业教育的开始。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提出创新创业教育是以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为核心的一种教育模式。1991年,东京创业创新教育国际会议从广义上把“创新创业教育”定义为:培养最具有开创性个性的人,包括首创精神、冒险精神、创业能力、独立工作能力,以及技术、社交和管理技能的培养。其根本目的是转变人才的类型,即将就业型人才转变为创新创业型人才。我国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最初以“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分开并存的形式出现在我国的教育政策中,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和教育活动的发展,推动了创业教育和创新教育的融合。2009年,《CC中国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报告》[7]从广义和狭义上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了内涵界定;2010年,“创新创业教育”一词在教育部出台的第一个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全局性、纲领性文件《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8]中被正式提出,文件明确把“创新创业教育”定义为“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至此,创新创业教育成为新时期科学引领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方向的全新教育理念和模式。(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