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风险的辨识与定位要把握“准星”和“量尺”

二、重大风险的辨识与定位要把握“准星”和“量尺”

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认为,现代性社会,尤其是后工业化时期以来的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不同于早期资本主义风险主要聚集在工厂等生产单位,当代社会的风险不再局限于特定的生产空间、地域或团体,而是弥散到社会空间的各个角落,具有全局性、整体性,并将随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而系统地增加。我国城市化的独特路径,要求我们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上,不仅要吸取国际经验,也要不断创新,探索形成符合中国城市发展需求的城市安全风险管理理念和管控体系及路径。

说到风险,先来谈谈“载体”。载体是风险的客观依附,其主要特点是多种多样。比如,城市各生产行业中的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等危险点源;城市正常运行保障中的城市生命线风险、居住风险、出行风险、公共场所风险;各种自然灾害灾难以及由此带来的叠加风险;“非典”“埃博拉病毒”等公共卫生风险,等等。(https://www.daowen.com)

风险载体千变万化,应对之道也千差万别,但“挈衣之领,提网之纲”,要坚持“一盘棋”的思想,各地区各部门首先在“重大风险的辨识与定位”上要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重大风险的辨识与定位”的关键内涵有二:一是“准星”,二是“量尺”。结合当前新形势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就是要以“两个大局”为准星,以“匹配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为量尺。“准星”是固定的,需要从上到下快速高度统一,我们要“胸怀两个大局、把握两个大局、服务两个大局”,这就要求我们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而“量尺”是相对变化的,需要结合单个区域的文化底蕴、地理环境、产业结构、行业特征、发展定位去设计、确定和执行。

风险源于社会的各项活动中,因此,重大风险的确定是不能脱离社会活动特征的。以上海为例,应当尽快开展以区为主体的《重大风险辨识与评价能力建设导则》的制定,从而能准确地把握住工作对象的特点,进而围绕应急管理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响应、实施、恢复和重建这八个功能去找短板、补弱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