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哲学的伦理范式转型主要表现为:哲学经历了对远离人的形而上学的排斥和对二元对立的批判之后,在转向对生存哲学、生活哲学的关注中,更加集中到对道德、伦理之域的研究。首先,我们可以从哲学的各个分支领域看到这种变化,如政治哲学,以往主要是论证利益与权力、制度与程序等概念及其本质,如今则是面对当前世界的主要伦理问题,聚焦于社会正义、共同体中的责任主体,即公民角色与责任等,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典型代表。经济哲学则从关注经济理性人到重视经济活动中的伦理诉求,其不仅仅关注企业、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更是对政府对社会的经济活动植入了伦理向度。经济伦理学已然成为哲学的又一个朝气蓬勃的学科,如2016年在上海社科院闭幕的第六届世界经济伦理学大会,是对经济伦理在世界范围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的一次大检阅,从中可以看到经济伦理学对哲学的思考和拓展取得的长足进步。[1]同时,科学技术哲学也呈现出伦理取向,从纯粹探讨科学技术中的哲学原理问题(如科学认识论和科学逻辑),转到科技领域中的伦理问题研究,并追问什么是进步,什么叫发展,预测科技发展的前景,提出科学家的责任以及科学技术与文化传承等问题,还因此衍生出诸如医学伦理、纳米伦理、信息技术伦理、生物技术伦理、工程设计伦理等新的研究领域。哲学诠释学的发展在经历了方法论诠释学到本体论诠释学之后,如今有了“德行诠释学”的提法,[2]就是对于诠释的价值导向进行考量,将美德在诠释学体系中得以合理安顿。即便在伦理学领域,先前的伦理学只是致力于解说道德现象,揭示道德的本质及其规律,提供行为的道德原则。而且,由于人类中心主义的主导,传统伦理学几乎只是关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行为,从未涉足非人类领域和自然领域,也未曾考虑人类生活的全球条件和遥远的将来。如今的伦理学更加注重道德实践和道德境遇的研究,并日益关注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那些原先没有的或不受重视的生态伦理、环境伦理等概念也进入哲学的理论框架。并且,动物伦理也引起了哲学家的重视。哲学的伦理范式转型不仅仅显露于哲学的分支,更具重大意义的是,哲学本身的性质正在悄然发生变化,甚至有“伦理学是第一哲学”的呼声(列维纳斯),从而用伦理学替代形而上学和本体论的地位,这一趋势似乎印证了黑格尔曾经的预言。[3](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