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迫行为

4.强迫行为

这是反复出现的动作(如强迫洗手、排序、检查)或精神活动(如祈祷、计数、默念等),我们常感到不得不去执行强迫行为以减轻强迫思维带来的焦虑。强迫行为不仅仅是外显的动作,它也包括内隐的想法,这些想法的出现,帮助我们在头脑中完成了强迫行为,故焦虑就下降了。所以强迫行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外显的强迫行为(这通常都能被我们意识到,如洗手、检查、排序等),另一种是思维化的强迫行为。因此,对应于强迫思维,强迫行为主要包含以下4个特点:①反复出现;②出现形式多样,包括动作、仪式或一些想法等;③通常暂时缓解焦虑体验;④强迫行为不断被强化,与情境、强迫思维和焦虑之间形成了紧密的自动关联。(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