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 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2026年01月15日
案例8 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基本情况
某开发商有可供销售的普通住房1万平方米,在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大体不变的条件下,每平方米可有A、B两种价格。A.每平方米售价为1400元时,增值率为19.97%,增值率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免征土地增值税,可获得233万元的利润;B.每平方米售价为1500元时,增值率为28.48%,增值率超过允许扣除项目金额20%,但不超过50%,应缴土地增值税99.75万元,可获得232.75万元的利润。
问:该开发商是否有纳税筹划的空间?
筹划分析
该开发商将其销售部门独立出来,设立一个房屋销售公司,房屋开发公司将住房以每平方米1400元的售价卖给销售公司,而后由销售公司再以每平方米1500元的售价卖出,那么销售公司则要缴纳一笔营业税为:(https://www.daowen.com)
1500×10000×5%=750000(元)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750000×7%=52500(元)
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
750000×3%=22500(元)
应缴印花税为:
1500×10000×0.0005×2=15000(元)
筹划结果
通过将销售部门独立出来,成立销售公司,该开发商减少了税收负担15.75万元(99.75-84),这都成为开发商的利润,从而使利润增加到248.5万元。比筹划前增加15.75万元(不考虑教育费附加)。
特别提示
以上分析仅是将问题简单化了,在具体的筹划过程中还应考虑其他多方面的因素,比如公司设立成本、费用转换成本以及其他税收筹划成本,否则就不会收到好的筹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