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改善父母照料条件

(三)大力改善父母照料条件

在调查中,有66.32%的受访者最希望孩子由母亲来照料。如果条件允许,他们愿意自己照料,跟孩子在一起。父母照料的优势在于可以有效规避祖辈照料的各种弊端,更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而且还可以减少家庭的支出;缺点在于会与职场工作冲突,不利于育龄夫妇的入职、晋升。

建议倡导父母照料,并努力为育龄夫妇创造照料自己小孩的良好条件。实行育龄夫妇弹性工作制,允许0~3岁儿童父母,特别是母亲不固定时间上下班,必要时可以将不涉密的一般性工作在家中完成。可以借鉴韩国经验,妈妈每周工作15到30小时,只要保证这个工作量,什么时间做由自己决定。发达国家往往采取较长的产假形式,或者单独设立育儿假,有效满足婴幼儿照料的需要。根据我国国情,可以设立弹性不带薪育儿假,产妇在休完158天产假后,可申请最长不超过7个月的不带薪育儿假,使育龄夫妇从产后开始有1年左右的时间照料孩子,待孩子至少一岁以后再考虑入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