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系统损伤定位原理
运动系统纵向贯穿于人体全长。锥体束在下行过程中,经由某些神经结构或与其些神经核团发生联系。这些神经结构或神经核团客观上把锥体束分割成若干“节段”,而不同“节段”受损,就会产生不同形式的瘫痪。受损部位不同,瘫痪的形式不同。这些不同形式的瘫痪在纵向上反映和指示病变的位置,是实现病变水平定位的重要标志和依据,具有明显的定位特性。而这些“节段”的划分与瘫痪形式的形成与下列因素有关:
1.躯体瘫痪的形式与受损的锥体束的分散、聚合状态有关:
(1)单瘫还是偏瘫或截瘫,取决于受损的锥体束纤维分散,还是集中:运动区皮质人体分布顺序呈正面倒入长带状,锥体束始发地这种特点决定损及一部常表现某一肢体受累。同样道理,放射冠白质纤维受损,也会表现为单瘫。至于一侧脊髓胸段病变所致的下肢单瘫,是因为此时只有支配下肢的纤维受累,也是锥体束纤维分散的结果。而内囊处皮质脑干束、皮质脊髓束相对集中,故常同时受累而出现完整性偏瘫。截瘫系由双侧锥体束同时受累所致,由于脊髓体积小,双侧锥体束距离很近,常可由一个稍大病灶而同时受损。但由于病变累及锥体束的水平不同,可分别表现四肢瘫或双下肢瘫。
(2)交叉性偏瘫的不同形式缘于皮质脑干束在脑干内的不同分布:由于皮质脑干束先于皮质脊髓束在脑干内分层交叉,故脑干一侧病变就会出现颅神经交叉性偏瘫,简称交叉瘫。而交叉瘫的不同形式,是由于脑干内皮质脑干束不同平面损伤所致。①脑桥上部一侧病变,其平面高于同侧面神经核,对侧出现完整性偏瘫,即中枢性面神经、舌下神经及上下肢瘫痪。②病变低于面神经核,对侧则出现不完整性偏瘫,即无面神经麻痹的中枢性偏瘫。③病变低于舌下神经核时,病变对侧仅有中枢性上、下肢瘫痪。但交叉瘫并非脑干病变运动障碍的唯一形式。交叉性肢体瘫痪,系由于支配上、下肢的锥体束纤维在锥体交叉处并不同时交叉,此处如果有一小的病灶,则会造成两者交叉性瘫痪。
(3)锥体束的单独损害,还是合并其他结构的同时受损,具有定位意义。
1)混合性偏瘫是由于两条纵行束—锥体束和脊髓丘脑束同时受累的结果。锥体束和脊髓丘脑束在相当长的距离内两者保持一定间距,小的病灶难于同时累及,但在内囊处两者靠近,而在脊髓又同行于侧索,故前者病变时会出现对侧偏身瘫痪及偏身感觉障碍;而当一侧脊髓病变时,则出现病变同侧运动障碍和对侧浅感觉障碍。这些在定位诊断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中枢性瘫痪的表现形式取决于是否锥体外系同时受累。在中枢性瘫痪中,有的表现为弛缓性,有的表现为痉挛性,原因在于是否锥体外系同时受累。在锥体束起始部和延髓下段,两者分行,故锥体束受损其瘫痪为弛缓性,而其余部位,特别是脊髓受损,则因为两者同时累及而表现痉挛性瘫痪。(https://www.daowen.com)
3)当纵向定位困难时,每个区间尚有标志物可循。神经核团或髓内根具有很强的节段性定位属性,既可以代表病变水平,又代表病变侧别,是定位标志物;而长束交叉(锥体交叉、内侧丘系交叉等)则是定位参照物,也可起到界定病变节段的作用。
锥体束常可单独受累,主要见于运动神经元病、纯运动性卒中等。此时的定位手段,除辨认瘫痪形式外,主要依靠反射的改变定出节段。
2.面、颈瘫痪的形式与其核上、核、核下通路受损节段(水平)相关:
(1)面颈运动系统诸神经同为一个皮质中枢控制、同一传导束传导,受损后会产生同一种核上性功能障碍。面颈运动系统诸神经,包括三叉神经、舌咽神经运动支、面神经、副神经与舌下神经的运动中枢均为位于中央前回的初级运动皮质(4区)及运动前区的下部(6区),其传导通路均为皮质延髓束(皮质核束),上述结构受损,即产生各自上运动神经元性损害,但由于单侧(第Ⅻ颅神经)和双侧(第Ⅴ3、第Ⅸ、第Ⅺ颅神经)支配的差异,受损后表现形式不同。
(2)面颈运动系统诸神经各有各自的核,各核有各自的位置,受损会导致同一种机制下不同平面的脑干综合征。面颈运动系统诸神经的核,均分布在脑桥与延髓的背侧部,不同核位于不同平面,其髓内根几乎都从脑干外侧与腹侧面走出。不同神经核和其髓内纤维束受损,都会产生与相邻结构一起受损的脑干综合征,如面、外展神经交叉瘫,舌下神经交叉瘫,而疑核受双侧支配,一侧病变则无症状体征出现。
(3)面颈运动系统诸神经出脑后各行各的路(单行或伴行),受损后会出现相应症状或综合征。如面神经与中间神经(各种纤维)在面神经管内呈“降寡式”组合,因此,面神经损害的症候群也随之呈减法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