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责任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物业的责任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那么,在垃圾分类的实践过程中,物业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呢?

2019 年6 月,在“市政厅”栏目举行的第一次垃圾分类讨论会上,澎湃新闻英文网站第六声编辑部的副主任杨小舟分享了自己居住的小区里,物业公司没有提前协商所带来的问题。

杨小舟所在的小区,协商沟通气氛一直很差,她住了十年才被这一任物业公司拉进业主物业微信群。

这个小区本来每栋楼下有两个垃圾桶,袋装垃圾不落地,硬纸板、包装盒会直接拿给保洁师傅。5月下旬的一天,杨小舟突然发现楼下垃圾桶没了,就拎着垃圾袋,在通往小区垃圾房的路上看到一块白板,画了一个箭头,告知业主要垃圾分类,分类好的垃圾要扔到垃圾房里。垃圾房上新贴了居委发的一整套宣传标识。

小区垃圾桶不见之后,杨小舟也并没有看到物业和业委会在微信群里就垃圾分类有进一步的说明。一些业主不太清楚,去门房质问保安为何撤桶,还有的业主干脆拿出小垃圾桶放在一楼,扔袋装垃圾,不愿走到垃圾房去。

于是杨小舟采访了小区的物业经理。物业说,他们是3月前后接到居委会通知要垃圾分类,牌子是五一以后才竖起来的。牌子上虽然写着定时,但小区只有四栋楼,24小时都可以投。

物业经理说,据他的观察,5月末刚撤桶时,很多人完全没有分类。不过,物业并不想因此与业主发生冲突,保洁师傅会再手动帮大家分拣。

7月1日法规要正式实行了,该怎么办?物业说,还是希望业主自觉养成分类习惯,物业这边也没有人力监督,他能想到的办法就是装摄像头。

了解了上述信息后,杨小舟觉得社区协商在她居住的小区的垃圾分类过程中是缺失的。如果早协商、早预告,增信释疑,推进过程可能会更顺利些。(https://www.daowen.com)

物业的责任是什么

王局长:对于物业而言,有两大责任:第一是规范投放设施的责任,如箱房垃圾桶的设置;第二是“分类不运”的责任,即物业有责任将经居民分类后的垃圾运至箱房,因为箱房是临时储存、过渡垃圾的场所。如果部分开放式的老旧小区没有聘请物业,那么这些工作就落在社区居委会身上。

吴新颖(素杺环保公益服务中心创始人):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很多业主提出物业条例和垃圾分类条例冲突,尤其是在垃圾处理问题上。比如撤桶问题,业主认为交了物业费后,物业应该负责垃圾的处理,现在却还要撤桶,带来了很大麻烦。

刘春彦(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垃圾分类条例涉及的是居民的法律义务,居民通过垃圾分类对国家承担义务。虽然物业管理条例也涉及政府和居民的关系问题,但主要是规定物业公司作为企业需承担的义务。

物业如何撤桶

王佳琦(上海淮海中路街道新华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我们街道有一个高档小区,无法在撤桶问题上达成一致。由于物业费高昂,居民们认为物业应该协助处理分类问题,而不应撤桶。

吴晓毅(上海小东门街道龙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我们有一个小区在垃圾桶撤走后,物业提供上门服务。另一个小区没有撤桶,因为是一梯一户,我们也和业主委员会协调,规定每层楼都有管家,每天巡逻掌握分类是否达标的证据,这样能形成更好的氛围。业委会也很用心,特地到博览会采购一些与小区环境匹配的高质量垃圾桶,获得居民的一致认可。此后,整个推行过程也最终达到目的。我觉得一小区一方案是比较可行的方法,当然也要在源头上加大宣传手段。

郝利琼:王书记的小区,撤桶未必是最好的选择,撤桶的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免楼层内垃圾桶混合投放,以及分类不标准引起证据纠纷。但如果是一梯一户的状态,投放不标准的责任也就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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