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转型
“社会转型”一词来源于西方发展社会学理论和现代化理论。最早使用这一概念的社会学者是D.哈利生,他在《现代化与发展社会学》一书中,多次运用“社会转型”一词,他把现代化过程理解为经济结构的转型[2]。
在我国最早对社会转型进行阐述的是郑杭生教授,他在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转型中的中国社会”、“转型社会”、“社会转型”等概念,并用这些概念从社会学理论上概括中国大陆社会的巨大变化[3][4]。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社会转型问题成为我国社会学家关注的理论话题之一,并日渐形成我国的社会转型理论。但是,由于研究的领域、对象的差异,直至目前,“社会转型”的概念并不统一。在学界,有社会类型说,即社会从一种类型向另一种类型的社会转换;有社会形态说,即社会从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过渡;还有社会经济说,即社会从一种经济形式向另一种经济形式转化等。
社会转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转型是指人类社会从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转变,是人类社会的一种质的变化;狭义的社会转型是指在同一个社会形态下,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或几个方面发生了较大甚至较为剧烈的变化,这种变化属于一种量变[5]。目前对我国社会转型的概念界定,学术界的主流观点是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转变来定义的,并且将社会转型纳入现代化进程中,即社会转型是指我国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比如陆学艺等研究者指出,“社会转型是指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6]。郑杭生、李强提出,社会转型是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的转型”[7]。依此观点,他们认为我国的社会转型与社会现代化是重合的。
事实上,不论是广义的社会形态转变,还是狭义的在同一社会形态下的社会发展阶段的转变,社会转型都有其共同的特征,就是社会结构发生大转化、社会机制发生大转换、社会观念发生大转变。因而,从社会变革的基本要素出发,我们认为,所谓社会转型是社会结构、社会机制和社会观念从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转换的运动过程,社会革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改革和变迁等都可视为社会转型的形式。
我国社会转型起步较晚,且社会转型的最初动力来源于外部,属于迟发外生型。从我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840年—1949年为第一阶段,是启动和慢速发展阶段;1949年—1978年为第二阶段,是中速发展阶段;1978年至今为第三阶段,是快速和加速发展阶段[8]。而进入第三阶段,中国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转型,本研究中的社会转型期即指的这一时期,也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https://www.daowen.com)
当前我国的社会转型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一是结构转化,即当前我国社会的整体结构、资源结构、区域结构及组织结构等均在发生转化;二是机制转换,即当前我国社会的利益分配机制、社会控制机制、社会沟通机制、社会流动机制及社会保障机制等都在发生转换;三是观念转变,即随着当前我国社会结构的转化和机制的转换,人们的价值观念在发生转变[9]。
在社会转型期,往往会出现社会发展中的非常态社会现象,这些非常态现象在上述三个层面的各方面都有显现。一是在社会结构方面,社会分化急剧加快。社会分化包括社会异质性增加和社会不平等程度的变化,也就是社会群体的类别增多和社会群体间的差距拉大。在加速转型期,社会分化的烈度、速度、深度和广度相比于其他任何时期都要深刻,以致社会整合常常无法适应它的变化,而使社会出现“断裂和失衡”现象。这也是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和社会问题涌现的根本性原因。二是在社会机制方面,经济体制重新建构。社会转型就是旧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消亡,新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建立的过程,是经济发展阶段从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的转变。在我国就是经济体制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经济形态从乡村型农业社会向城市型工业社会转变[10]。经济体制的重构是对物质利益深刻的重新调整,必然引发众多的、剧烈的非常态问题和现象。三是在社会观念方面,社会价值观冲突凸显。社会转型是旧的社会价值体系被新的社会价值体系逐步替代的过程。社会转型造成利益主体的多样化,各利益主体之间必然因利益差异而形成不同的物质价值、政治价值和精神价值,加之社会转型期新旧价值体系胶着,由此产生价值冲突和对立。
社会转型是我国当前改革与发展的大背景,社会转型带来的影响会渗入高校的各个方面,包括在微观方面改变了包括高校教师与学生在内的每一个人的生存环境和生存方式,直接引起高校内部微观方面包括师生交往内容和方式的变革,从而导致师生关系的裂解与重构。因此社会转型是本研究的深刻的社会现实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