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调适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社会调适

根据本研究中高校师生冲突的社会调适策略的统计结果看(见表6-1),有53.4%的学生和41.5%教师认为应“加强社会主导价值观建设,引领师生多元价值观”;有56.3%的学生和43.5%的教师认为应“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活动行为规范”;有30.5%的学生和37.0%的教师认为应“减少社会不良风气对师生的侵袭”;45.5%的学生和39.4%的教师认为应“加快教育立法,约束、引导师生行为”;51.9%的学生和41.1%的教师认为要“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尊师爱生的社会风尚”;49.3%的学生和27.2%的教师认为应“形成多元文化共存、交融的文化环境”。因此,从社会层面来讲,高校师生冲突调适的基本思路是:通过构建社会主导价值观,强化社会舆论的正确导向,发挥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规范与调整功能,促进高等教育的持续、协调发展,为高校和谐师生关系的建立创造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

表6-1 高校师生冲突的社会调适策略

图示

1.加强社会主导价值观建设,引领高校师生多元价值取向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不管是高校教师还是大学生,其所处的现实世界丰富多彩、变化迅速,并且具有复杂性、多维性、多层次性及多交错性特点。与此相应,高校师生的价值观呈现多元化,这是造成当前高校师生冲突加剧的重要原因。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高校师生冲突的加剧也反映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导价值观缺位或功能失调。因为一个社会如果存在强有力的主导价值观念,就能使人们保持一定的张力,并抑制其价值观自由蔓延,就能防止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出现混乱,从而避免冲突。即便出现了价值观念冲突,也会因主导价值观的协调作用而消解。因此,在多元价值观并存的社会中,特别需要有主导价值观为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提供规范和引导。

社会主导价值观对高校师生多元价值取向的引领作用表现在:一是为高校师生进行价值选择确立一个统一的价值评价标准,使师生们的活动不再无所适从;二是在高校师生间达成一致的认识和共同的追求,形成巨大的凝聚力;三是为高校师生个体价值选择提供最新价值参照系,使不符合主导价值观要求的价值观念得到及时的调整。可见,在尊重与包容师生间多样的、差异化的价值取向的前提下,用社会主导价值观引领高校师生中的各种社会思潮、价值观,求同存异,从而最大限度地形成师生间思想共识、价值观相容,对调适师生冲突、构建和谐的高校师生关系极为重要。当前我国社会价值观体系存在着多元价值观共存但主导价值观引领缺乏的问题。对此,政府必须承担起构建社会主导价值观的责任,加强社会主导价值观建设,引领社会各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引导高校教师与大学生作出符合自身发展、符合社会要求的价值选择。

加强社会主导价值观建设,要从经济价值观、政治价值观、文化价值观等方面来进行。首先,在经济价值观上,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导价值观。要将利益本位、效率优先、实效原则和个性至上的市场经济一般要求与义利统一、公平竞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利己与利他兼容的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相结合,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作为利益取向的根本要求[27]。其次,在政治价值观上,要倡导公正、平等、民主的思想,使高校师生能以公正的标准评价对方,用平等的理念处理师生关系,以民主的作风进行师生交往。第三,在文化价值观上,要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使高校中的教师文化与学生文化彼此尊重、相互包容、共存交融、和谐共生。

2.加强高等教育法律体系建设,约束、引导高校师生行为

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要求有各种规范来调整社会关系,而法律规范是依靠国家强制力量来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它不仅明确规定了人们有义务必须做某一行为以及必须禁止某一行为,而且,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使得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更加明晰化、更具操作性。对于高校教师与学生而言,法律是其职业与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行为规范。师生的行为和思想需要通过法律进行引导与规范,师生间交往互动的框架和范式需要通过法律进行设计与塑造,师生间的社会关系、利益关系需要通过法律进行安排与调整,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或协调已产生的不良师生冲突,保证和谐师生关系的实现。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依法治校进程的加快,高等教育立法也在不断加强。自198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起,迄今为止已陆续颁布了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同时,国务院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省人大、政府也分别制定了大量的有关高等教育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极大保障了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了高校与外部及高校内部的各种法律关系。高校教师与学生的权利、义务等得到了明确,师生的道德、行为要求也逐渐法制化,如2011年12月30日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高校教师师德建设提出了最新的规范性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有“尊敬师长”的义务。然而,在我国当前的快速转型期,特别是近年来在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中,高校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其中之一便是高校师生关系恶化、师生冲突加剧。这与高等教育立法相对滞后有很大的关系。

对此,国家、政府必须要加强高等教育法律体系建设,完善高等教育立法。具体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构建层次清晰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高等教育法律体系的第一个层次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高等教育法律;第二个层次是高等教育法规,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第三个层次是高等教育规章,包括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28]。高等教育法律体系上的三个层次性,要求在教育立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各个不同层次法律文件的效力。第二,对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应当出台、完善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各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要,因地制宜地制定与国家的教育法律相配套的地方法规。与此同时,对现有教育法规进行清理,对已经不符合现实情况的法律法规予以改正或者废止。第三,对现行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根据现实情况把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法律问题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上来。第四,细化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尽量对模糊的规定予以释明,这从根源上解决高校教师与学生由于权利、义务的边界不清、行为的越界而形成冲突有重要的意义。(https://www.daowen.com)

3.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协调发展,通过发展解决师生冲突

社会转型期高校师生冲突加剧是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不和谐而出现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必须通过发展来解决,因而,只有促进高等教育的持续、协调发展才是缓解这些冲突、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之策。

首先,加大高等教育投入。近几年,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壮大和多渠道筹措资金体制的初步建立,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是,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与经费不足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这不仅是制约高校各项事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也是间接导致高校师生冲突的重要原因。如:教育经费短缺是高等教育市场化、功利化的重要推手,高校为了解决办学资金短缺的问题,过度追逐市场,以经济效益衡量办学效益;教育经费短缺导致高校三大职能失衡,高校教师为了争资源、争经费而轻教学重科研、轻人才培养重社会服务;教育经费短缺使得高校办学条件不足,特别是随着高校学生规模的快速扩大,学校占地面积、基础设施、校舍、教学设备、实验室以及师资等缺乏,这些问题都会引发高校师生冲突。对此,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提高对高等教育作用的认识,千方百计保证高等教育投入。主要措施有:一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财政拨款在高校经费中的比重;二是统筹兼顾,进一步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三是倡导并实施多种社会办学形式,鼓励各类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四是拓宽社会教育捐赠的渠道,完善社会捐赠高等教育的机制。

其次,实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战略。自1999年起,经过“扩招”,短短的十几年,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实现大众化教育,并快速向普及化教育迈进,公众对高等教育的渴求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满足,而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支撑。但是,在取得成就的同时,扩招也带来了较大的问题,一些矛盾开始显现,最直接的是对高校的硬件条件、教学质量和师生关系等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如:学生人数急剧增加,师生比下降,教师压力增大,师生间沟通、交流减少;多数高校学生平均素质降低,各种不良现象增加;校园的学风、道德、文化环境受到重大冲击;学生就业压力增大,出口不畅,就业向低层次发展等等。这些负面作用都对师生关系产生了不良影响,导致高校师生冲突频发。因此,我国高等教育在经历了扩招的超常规的外延式发展后,必须转变发展模式,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通过挖掘现有高校的潜力,实施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实现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的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与效益”[29]。一是合理控制高等教育的办学规模。高等教育发展的速度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相适应,与学龄人口需求量相衔接。二是树立合需求、多样化、重特色的质量观,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三是调整高等教育内部结构,构建职责分明、特色鲜明的层次结构和优势明显、科学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鼓励各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第三,改革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模式。在我国,政府对高校的拨款及教育资源的配置往往向重点研究型、综合类大学倾斜。于是,在这种资源配置模式的诱导下,各级、各类高校都将高层次、综合性作为高校发展的目标定位。很多学校将相当部分的精力用于追求量的扩张上,包括土地与校园建设规模、学生规模、学科门类、专业数量、硕博学位点的数量、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的数量以及校、院、系教学管理机构增设等方面[30]。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却被有些学校置于次要地位,其结果是办学特色的丧失以及教育教学质量的下降。这些问题使学生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得不到良好的保障,造成学生的不满而引发师生冲突。因此,必须改革高校经费拨款和资源配置制度,促进高校办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一是改革单一的重点倾斜政策,建立分类分层投资的高校拨款制度,引导高校正确定位;二是建立引导不同类型和层次高校分类办学的资源配置规则,使各个层次的所有高校都有最基本的办学资源;三是建立高等学校办学效益评估制度,各个层次办得较好的高校有绩效导向的额外资源。

4.加强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形成尊师爱生的社会风尚

社会舆论“从广义上说,它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机制,每个人都不可能摆脱无形的舆论环境的包围与制约”[31]。当一种社会舆论形成以后,便成为一种外在的社会价值力量,并形成一定的社会风尚,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影响,制约人们行为的方向,从而使社会大众形成相应的价值观并由此决定其行为选择。因此,社会舆论具有调整不同个体、群体和社会组织间的相互关系的功能。对于高校教师与学生而言,就是具有调整师生之间的关系、调适师生冲突的功能。当然,社会舆论并非都是正确而合理、深刻而理性的。特别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舆论常常良莠不齐,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有进步的,也有落后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只有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才能起到平衡高校师生矛盾、协调师生冲突的作用;反之,舆论导向出现偏差,则会导致师生思想的混乱,形成或加剧师生间的冲突。

对此,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必须坚持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力量,创造有利于师生关系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主要任务是在全社会倡导尊师重教、尊师爱生的风气,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影、广播、报刊等媒体的传播力和引导力,大力宣扬尊重教师、爱护学生、师生平等、相互理解、和谐相处的基本师生关系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众对和谐师生关系的认知,通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节高校师生冲突。首先,要大力弘扬尊重教师的良好风尚。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把教育和教师的荣誉、地位提到了历史空前的高度。胡锦涛同志指出:“尊重教师是重视教育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这深刻说明了尊重教师的重要性。同时,他还强调要注重社会舆论的正确导向,“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让教师成为社会上最受尊敬的职业,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32]。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第29个教师节致全国广大教师的慰问信中指出,“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并要求“全社会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33]。其次,要大力宣扬热爱学生的职业品质。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的重要体现。没有对学生真正的爱,就不会有真正的教育。对此,社会、政府要积极弘扬“爱生如子”的传统美德,大力宣传尊重学生、关爱学生的时代新风,使全社会的教师都认识到师爱是教育的血液,师爱是教育的灵魂,师爱是教育的旋律,从而形成教师对学生的最本质情感。由于对学生的爱主要源于教师对祖国未来的关心,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因而,要大力宣传育人工作的价值追求和教师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宣传学生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要全面关心他们的成长,激发教师在履行为国家培养接班人这一崇高职责时所产生的积极情感。第三,要表彰先进,榜样示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大力表彰尊师爱生的先进人物,大力宣传教师热爱学生、学生尊重教师等体现和谐师生关系的事迹。以此引发高校师生的心灵感触,引起他们的共鸣,激励师生努力、主动地向先进典型学习,并将模范的行为方式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第四,要大力加强正面舆论的引导。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充分进行正面地引导舆论,弘扬主旋律,最大限度强化正面舆论的影响,抑制和抵消负面舆论对师生关系健康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大力宣传高校尊师爱生、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新型师生关系,对反面典型予以批评。要注意防止对高校发生的师生冲突事件进行大肆猎奇与渲染,歪曲高校教师崇高职业形象和学生道德素质的主流。要积极利用正确舆论的力量,严格控制错误舆论的蔓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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