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疗原则问题

更新于 2026年10月19日 版权声明
四、关于治疗原则问题

1.吴又可的治疫方法可以作为治疗湿温的指导原则 吴氏治疗瘟疫病的方法:邪毒在募原者用达原饮、在经者用白虎汤、在胃者用承气汤,也就是说湿热蕴阻的需用达原饮疏利透达,湿邪已经化燥化热的宜用白虎汤清热,若里结于腑的必用承气汤攻下,这一先用化湿,次用清热,再次用攻下的治疗步骤,为后来治疗湿温病“一化二清三攻下”的说法提供了理论基础。就湿温与吴氏所论的瘟疫来讲,虽属两种不同的病候,但就其性质而论,都属湿热,因此其初起治疗,必须以化湿为主;待湿热化燥,自当清热;若进而为阳明腑实,又当攻下。就湿温病的临床而论,宜予化湿清热的,确是十常八九,至于化燥以后是否一定里结阳明,那亦未必尽然,因此我们对这“一化二清三攻下”的说法,不能作绝对看待。

自吴鞠通《温病条辨》对湿温初起提出治疗三禁(禁汗、禁下、禁润)以后,医家对湿温病应否用下的问题颇有争论,去年《江苏中医》曾有好几期内容展开了讨论。本人认为湿温的可下与否,应视具体情况而定,禁下宜下,都有它们一定的范围,在湿温湿重热轻里无积滞的情况下则应禁下。因湿邪之得以运化渗利,主要赖脾土之健康正常,若妄用攻下太早,损其中阳,则湿邪困阻,热又不能外达,所以吴鞠通指出“下之则洞泄不禁”。若湿热蕴阻而兼里有积滞,则于化湿清热同时必须佐以攻下,使湿热与积滞得以分解。吴又可指出:“但兼舌黄、心腹痞满,便于达原饮加大黄下之”,正是为此而设。吴氏又提出“逐邪勿拘结粪”的论点,叶天士谓“湿温病大便溏为邪未尽”的说法,实是对湿温应用下法指出了具体的适应症状。因湿热与积滞相搏,自不能形成燥屎,而便溏如酱,此时如不佐以攻下,则湿热与积滞胶结益甚,徒用化湿清热,亦必然是湿不易化,热不易清,故于此化湿清热同时必佐攻下,所谓湿温宜下者,实际是指此等证情而言。张山雷所说“湿温宜通其地道”者,亦就是指的此等病候。由此可知,笼统地概言湿温宜下或湿温禁下,是无助于临床实际的,是与辨证论治的原则不相吻合的。(https://www.daowen.com)

2.温病的治疗原则必须随病机辨治,而不能据原因立法 喻嘉言治疗疫病,曾提出:“治上焦如雾,升而逐之,兼以解毒;中焦如沤,疏而逐之,兼以解毒;下焦如渎,决而逐之,兼以解毒。”这种逐秽解毒的论点,对于由温热病毒所引起的温病,作为指引治疗温病的手段来看,是有一定意义的。但这决不等于说由温热病毒所引起的温病,在治疗时必须以解毒为原则。从上述吴又可治疗瘟疫病邪毒在募原时用达原饮疏利透达,以化湿透热,湿热化燥,而邪毒在经的用白虎汤清热,里结于胃而形成阳明腑实的用承气汤攻下的治疗方法来看,可知吴氏对瘟疫病病因的认识虽认为六淫之外的“厉气”,但治疗时却并不在于驱除“厉气”,而是在于随病机不同而立法处方。根据邪正斗争情况的病机表现,来全面地分析而后处理疾病,这是中医辨证施治的精神所在。进而可知,温病的致病原因虽是以温热病毒为主,但在治疗时,亦应以随病机辨治为指导原则,若认为温病既是由温热病毒所致,则治疗时必以解毒为原则,那就与辨证施治的精神不相符合。

或许有人会问,温病的致病主因既是温热病毒,六淫仅是诱发因素,那为什么在温病治疗中尚有“清热”“化湿”“润燥”等牵涉到六淫学说的内容呢?这种看法,实际是对中医术语没有搞清概念而产生的误解。要知中医学中所说的“风、寒、暑、湿、燥、火”,有的是指气候变化,有的是指病机概括(如将恶寒、肢冷、下利等证象称之为寒;身热、口渴、溲赤、苔黄等证象称之为热;胸脘痞闷、呕恶、便溏、苔腻等证象称之为湿,等等)。温病治法中所提到的这些“清热”“化湿”“润燥”等方法,正是根据病机反映所提出的处理方法,因此它与风、寒、暑、燥等温病诱发因素的六气变化,两者所指是没有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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