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驯化理论的思考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四、对驯化理论的思考

从研究旨趣和方法来看,“去网吧”与“看电视”“听广播”等个体媒介体验有相当多的共性。本书将借助驯化理论已有成果,剖析“去网吧”这一媒介体验的特征和意义。

1.几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通过对驯化理论的回顾,本研究将锁定在这一理论所倡导的以下特征:

首先,从以单一媒介为中心到多种信息传播技术所组成的“簇”。随着媒介环境的变化,即使在家庭这样的环境内,不同信息传播技术及其物质载体并非割裂的,而是处于关联和张力之中,并在不同程度形成簇状结构。与此同时,人们对信息传播技术的认知、定位和使用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去网吧”这一媒介消费将不完全局限于网吧空间,还需将手机网络、家庭、工作场所等一并纳入考察的范围。

其次,信息传播技术与个人接合的形式更为多样,诸如手机、便携式PC产品等个人通信技术(Personal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PCT)的兴起,使得这一现象更引人注目。接合得以发生的空间情境和社会情境受到重视,这种流动性的增强,使人们重新审视被信息传播技术所中介化的日常生活,关注实体、实体空间,关注对物质文化(material culture[49])的分析。对网吧消费者来讲,这种PCT技术带来的流动性和网吧场所特有的固定性有可能同时并存,并在不同的场景下发挥各自的功用。

再次,驯化理论首要的目标是将文化和传播置于它们的社会和物质背景之下,进而分析它们的过程,从而与文化研究的文本化趋势划清界限[50]。这也提醒我们需要关注信息传播技术所寄身的产业如何运作。(https://www.daowen.com)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驯化理论的人类学方法取向也遭到质疑和批评,易导致方法论上的依赖,即受众的主动性似乎过大,对微观的过度描述和情境的高度依赖有可能妨碍对宏观结构的认知和探究。对此,莫利回应说:“宏观结构只有通过微观过程才能被复制。”[51]他引用吉登斯的“建构”观念,认为宏观概念是在建构过程中被概念化,而非在业已设定好的框架下建构的,由此,“除非我们对具体化的‘结构’进行研究,否则这样的实体只不过是一个分析性的概念,记述着无数微观过程和事件的成型过程”[52]。

正如西尔弗斯通所强调的,驯化只有在被理解为关系时才有意义,这个概念的关键在于内部和外部的并置以及持续不断的协商过程[53]。对信息传播技术的研究,宏观和微观的关系需要得到明确的呈现和解释。对中国网吧行业来讲,其本身的发生、发展及其经受的挫折,体现了国家、社会、个体等多元主体的相互作用。这是“去网吧”的驯化行为区别于家庭、工作场所的重要特征之一。

2.驯化之外:多个主体的参与

“去网吧”的实践与网吧空间具有密切的关联,而网吧空间的建构与网吧活动行为的主体又密不可分。与家庭环境不同的是,网吧这一技术性社会空间的建构所涉及的主体更为多元,除了网吧消费者及其消费行为外,网吧经营者也是重要的建构性力量。网吧经营者通过对网吧顾客群体的想象来设计一个实体空间,这是一个“转译”(translation)的过程。经营者按照假想中的顾客群将网吧这一概念转译成本地的实体形态;网吧顾客群将包括技术在内的空间驯化成自己所用的空间。转译与驯化的区别在于主体的位置:前者强调第三方对建构所做的设计,是如何“为他所用”的努力;而后者是围绕着行为主体的“为我所用”[54]。网吧在二者的持续互动中不断发生形态和功能的演变,并与更大的社会空间持续交互。

受驯化理论启发,“去网吧”研究需要关注网吧这一空间及其所蕴含的意义。在中国社会情境下,网吧还体现了政府、大众媒体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介入。因此,尽管驯化理论提供了有益的视角,具体到中国现实情境,我们仍需要谨慎和细致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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