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网吧”作为一种生活方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去网吧”作为一种生活方式

包括互联网在内信息传播技术的驯化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消费的过程。消费连接着发明和设计,连接着技术作为符号性对象的价值和欲求的公开框架。西尔弗斯通将驯化过程描述为消费过程,这一观念来自德赛图、丹尼尔·米勒及鲍德里亚的研究,他们将消费视为积极的力量,因为其中体现了个体的能动性,以及可能存在的对体制或结构的消解。在这个意义上,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消费也是生产,是参与物质文化的一种形式,这种无定形的过程潜入日常生活的肌理,并保留它的连续性、矛盾性与日常生活行为的关联[43]。

“去网吧”作为一种个体选择的生活方式,通过消费的形式实现个体的不同需求;同时,个体所做选择的发生与中国转型期社会消费主义的崛起也有内在的关联。在转型期中国,大众消费及消费主义的崛起是一个重要的现象,也是解读中国诸多社会现象的一把钥匙。自20世纪70年代末经济改革以来,“中国已连续被三次大众消费浪潮席卷,每次浪潮都引来公开辩论,并在某些情况下带来政治变化”[44]。与80年代前两次由于长期物资短缺造成的“排浪式”大众消费浪潮有着本质性不同,90年代初开始的第三次浪潮具有消费主义的基本特征,并标志着中国城市消费革命的爆发[45]。消费主义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买方市场的出现、消费支出重点从食物转向其他商品、对个人权利的认识和消费者行动的发展等方面,“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次的大众消费浪潮,消费主义已成为中国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和共产党维持其合法性的手段之一”[46]。

消费主义带来了解放的力量,帮助个体摆脱以前集体主义的束缚,个人自由得到扩大,个人欲望得到更大程度的满足。因为消费活动通常发生在“公共但已商业化的场所”,“这些商业场所的新社会性是在非官方的公共空间以庆祝个性和私人欲望为特点的”[47]。消费者从这些独特消费空间中所获得的不仅有特定物品或服务,还从中收获舒适快乐的体验。对个体而言,公共消费空间是一个“快乐场”。人们进入这个场,可以获得一种解脱,沉浸在对商品的幻想、憧憬和观赏的快乐之中。对许多妇女来说,诸如商场这样的公共消费空间是社会建构出来的女性快乐的空间,同作为女性家务劳动空间的家庭形成鲜明的对比。对于那些以逛商场为休闲活动的消费者来说,消费空间显然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他们的一种情感和心理支持[48]。(https://www.daowen.com)

对于许多拥有其他互联网接入方式的网吧用户来说,网吧也是“快乐场”的一种。上网行为具有明显的区隔作用。对于那些试图逃避生活中不受控制一面的个体来讲,网吧成为他们重新感受到自我主导权和控制权的重要场所之一。购买了一台电脑的一定时间的上网权限,对一些用户来说意味着不必与家人或工作伙伴分享电脑,获得了某种有保障的自由权限。这一特定公共消费空间还提供给他们包括自由地吸烟等在内的伴生乐趣。在这里,他们经历一种综合的媒介体验,包括对技术的消费及对空间本身的消费。

在当代中国,公共消费空间成为重要的景观。商品的流动和变化成为一道道消费风景线。在公共消费空间的消费活动成为一种见证现代性成就的体验性活动。公共消费空间不仅是消费者进行消费体验的快乐场所,还是城市或地方的经济繁荣与否的感性显现[49]。网吧行业作为文化部门市场管理的对象,它的存在不仅关系到经营者的现实经济利益,也是当地文化市场是否活跃的指标之一。此外,网吧作为网络游戏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还与网络游戏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

伴随中国社会在经济上的迅速分化,一哄而上的“排浪式消费”现象消逝了,人们发现并接受了自己在收入和生活方式方面已经属于不同阶层的事实[50]。消费者被分化为不同的社会群体,有时还被分隔在不同的空间。消费空间的区隔、消费方式的差异、心态的转变构成一个整体,嵌入人们日常生活的消费实践当中。网吧用户如何看待他们自身的社会阶层归属?通过实地访谈,本研究发现,经济因素不完全支配着他们的自我阶层划分,对不同消费空间的归属感标示出他们对自身归属阶层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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