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的要求
(一)人员配备的重要性
人员的主导作用在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中主要体现以下两个方面。
①人是生产的第一要素,产品质量取决于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要有好的产品质量,就必须有好的管理。现代管理的核心就是如何用人。
②要保证产品质量首先必须保证工作质量,而工作质量取决于人员的素质及人员的技能、思想意识和责任心。大量事实说明,在各类食品污染事故中,绝大多数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人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的命运。
(二)人员的素质
食品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学科学历,应能按规范中的要求组织生产或进行质量管理,能对食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①生产制造、品质管制、卫生管理及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应雇用大专相关科系毕业或高中(职)以上毕业具备食品制造经验四年以上的人员。
②食品检验人员以雇用大专相关科系毕业为宜或经政府证照制度检定合格的食品检验技术士者,如为高中(职)或大专非相关科系毕业人员应经政府认可的专业训练(食品检验训练班)合格并持有结业证明者。(https://www.daowen.com)
③各部门负责人员及技术助理,应于到厂后三年内参加政府单位或研究机构、企业管理训练单位等接受专业职前或在职训练并持有结业证明。
④食品卫生管理法第22条规定的食品制造工厂,应设置卫生管理人员,其资格及办理事项应符合行政院卫生署《食品制造工厂卫生管理人员设置办法》有关规定。
⑤专业工厂的各类专门技术人员,应符合经济部《食品工厂建筑及设备之设置标准》及其他相关法令的规定。
(三)教育与培训
①工厂应制订年度训练计划据以确实执行并作成纪录。年度训练计划应包括厂内及厂外训练课程,且其规划应考量有效提升员工对食品GMP的管理与执行能力。
②对从事食品制造及相关作业员工应定期举办(可在厂内)食品卫生及危害分析重点管制(HACCP)系统的有关训练。
③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忠于职责、以身作则,并随时随地督导及教育所属员工确实遵照既定的作业程序或规定执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