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兼职监察员工作职责
2025年09月26日
附件 兼职监察员工作职责
一、在局党组纪检组领导下,纪检监察审计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和职工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协助所在单位领导,配合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制定年度全面从严管治党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提醒督促落实;
三、列席本单位(部门)工作会议或所在支部(总支)的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对规章制度的制定,重要事项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对所在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评议;
四、及时了解和反映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问题和情况,督促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完成纪检监察部门安排部署的专项任务,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协助纪检委员开展监督执纪相关工作;
五、配合局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内容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协助支部书记或纪检委员开展警示教育;
六、负责收集整理总结本单位(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典型做法,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及时记录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以文字形式向纪检监察审计处报送监督执纪工作情况,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应及时报告,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述职述廉;
七、办理纪检监察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