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据的类型
分析和评价论据,还需要了解论据的各种类型,需要了解每一种论据的价值及局限性。自觉系统地掌握各类论据的特点,才能根据论证目标有效使用相应论据类型,也才能对所使用论据保持开放性,为反驳论据找到准确的切入口。常见的论据类型有个人经验、个人直觉、个人观察、他人证词、专家意见、科学实验、调查统计、典型案例等。
1.个人经验
经验是从已发生事件中获取的知识,它是人们在同客观事物直接接触中产生的。每个人在成长中总是不断地接触到各种事物和现象,并在接触中通过感觉器官获取关于对象的初始知识。这些初始知识虽是关于对象的外部联系和表象的知识,但它会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强化,成为我们深刻记忆的一部分,成为我们进一步认识与实践的保证。我们对自己的个人经验充满信心,让它成为论证的强有力的依据。例如:
抽烟未必不长寿,我认识的几个百岁老人都抽烟。
根据“我认识的”得出结论,这就是典型的以个人经验为论据。个人经验鲜活、生动,这是我们判断的最直接依据。但是个人经验是数量有限的观察,根据少数观察得出关于整体的结论,这种运用远远超出了经验事件应有的意义和普遍性,因而可能会影响结论的可接受性。在上例中,由“几个抽烟的百岁老人”的情况,得出“(对所有人而言)抽烟未必不长寿”,容易出现“轻率概括”的逻辑错误。同时,个人经验往往只涉及事物的外部联系,这种外部联系的知识在没有经过理性的分析和检验时作为论据,同样会产生论证力度不强的问题。上例中经验中存在“几个抽烟的百岁老人”,但实际问题可能复杂得多:这几个老人,除了抽烟,还有没影响其健康长寿的其他关键性因素,例如生活环境环保、生活习惯良好、心态乐观积极等。如果其他原因存在,并大大抵消了抽烟的危害,也会导致老人长寿,但或许不抽烟他们会更长寿呢。
可见,个人经验作为证据时,有其生动鲜活的优势,但也有其局限性。我们在使用这类论据时,要善于通过广泛阅读、自由交谈、自觉探究等方式扩展自己的背景知识,加强个人经验的可信性。此外,也要保持一个开放的头脑,并意识到进一步的信息可能会让你放弃原来的断言。
2.个人观察
观察是细察事物的现象、动向。我们常常认为“眼见为实”,相比起听到的、读到的间接证据,我们更愿意相信自己看到的第一手材料,它是论证的直接证据。例如:
张北看到朋友陈楠开了一辆红色凯迪拉克,但贾生告诉张北“听说陈楠买了一辆蓝色凯迪拉克”。张北很容易就可以指出贾生所说为假,因为这和他本人的观察相冲突。
但是,观察并非绝对可靠。张北看到的是“陈楠开红色凯迪拉克”,或许陈楠恰好在试车或开别人的车,他最终买的还是蓝色的凯迪拉克。因此,张北据此认为贾生的话不可信,这种推断也是武断的。
总体而言,影响观察或导致观察结果产生偏差的常见因素有:(1)从观察发生的客观条件看,光线昏暗、环境嘈杂、速度过快等物理环境都会影响观察结果限制。(2)有的观察需要借助于工具、仪器,如果工具不精确、不稳定,必然影响观察结果。(3)从观察者主观上看,注意力不集中,牵挂着其他事件,或者情绪不佳也会导致错误观察。例如:
在一桩抢劫案件的庭审中,一名目击证人出庭指认:当时犯罪嫌疑人手里拿着一把很大的手枪。事后证明,这名嫌疑人就是罪犯。但定罪的依据不是这名目击证人的证词。而且,事后查明罪犯手中拿的并不是手枪,只是一根木棍。
目击证人并非做了伪证,只是由于事发在大雾天,而且是晚上,这些外部环境影响了他的观察。那么,我们该如何运用个体观察作为有效的论据?对此,我们还可以对个体观察的性质有更系统深入的把握。请看下面这张图:

这是心理学家J.贾斯特罗画的一个模糊的图形,它既可以看作一个鸭头,也可以看成兔头,因而被称为“鸭兔图”。从心理学上讲,鸭兔图是格式塔心理学的典型例证,它表明:整体决定部分的性质,部分只有依赖于整体才有意义。所以,单凭我们看到的事物局部或片段,是无法确定它到底是鸭头还是兔头的。西方著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还据此展开了感觉与认知间关系的哲学思考,得出结论:知觉不是纯粹的感觉,它是经验与思想的结合,即观察事物的过程也是一个给事物赋予意义的过程。我们总是将它看成我们期望看到的东西,而这种期望又是由人类文化和教育造就的。对于同一图形,文化和教育背景不同的人,看出的东西也就不同。无论是心理学的解释,还是哲学的说明,这个例子都能说明个人观察并非那么简单明了,以个人观察作为论证的依据,同样需要谨慎,避免把自己局部化的观察或主体加工过的观察视为绝对可靠的真依据。
3.他人意见
当我们无法通过个人经验或观察获得证据时,还可以用可信赖的他人意见作为佐证,尤其是名人或专家的意见。商业信息、影视广告、书籍封底经常使用他人意见说服我们。例如:
(1)“我挑剔,所以我选择VIPKID。”——女星刘涛代言在线少儿外教一对一平台VIPKID的广告词(https://www.daowen.com)
(2)学生们长期以来尽情享受本教科书(我使用它已长达10年)……学生们热爱本书(诚实),他们声称自己在(使用本教科书)一个学期中实际所学到的比在大学的任何其他学期要多。我将此(来自学生的绝佳推荐)视为对本书的质量振奋人心的赞赏。——John A.Garcia,Cerro Coso Community College——来自(美)文森特著《超越感觉:批判性思考指南》的封底
(3)我强烈推荐这款减肥产品,我自己使用了一周后瘦了6斤。
上面(1)为商业广告,采用的是明星证词;(2)为著作推介,采用的是专家意见为证据;(3)为朋友推荐,以一般性他人意见为证据。
但是,我们同样需对这一类证据保持警惕,它们一样不是绝对可靠的。除了他人意见具有和个人观察、个人经验相同的不可靠性外,还存在一些受质疑的特征。明星代言产品,可能是接受付费而去宣传一些他们很少了解乃至一无所知的产品信息。他人推荐,可能也带有利益诉求,他可以从推荐成功中获得提成等利益。专家意见通常比一般性的他人意见更可靠,它能享有超出自己和他人经验更大大优势,即能区分典型与非典型这类关键性问题。当然,专家意见也并非一贯可靠。在这个学科分类不断细化、各科研究不断深化的时代,每个专家往往都是某个狭隘领域的专家,但所谓“隔行如隔山”,一旦超出这一领域,他也许是无知或浅薄的。但有些人不能抵制视自己为全知专家的诱惑,同时也有些受众对待专家的意见,常常无视意见本身而仅就专家的身份就全盘接受,这是一种盲从心态,是非理性的,是批判性思维要识别并反对的。
4.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一般指利用科研手段和装备,为了认识客观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运动规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实验、试制等一系列的活动。因科学研究的规范性、客观性、可重复性,它作为证据对结论的支持度相对较高。例如:
2017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颁给了三位美国科学家:杰弗里·霍尔、迈克尔·罗斯巴什和迈克尔·扬,奖励他们在生物钟机理方面的发现。生物钟在一天的不同时间段,对我们的生理功能进行着非常精准的调节,例如摄食行为、激素水平、睡眠情况、体温、新陈代谢等等。三位科学家识别出控制日常生理节律的三种基因:PER蛋白基因、TIM蛋白基因和DBT蛋白基因,解释了植物、动物和人类如何调整自身的生物节律。三名获奖者的发现是以果蝇的实验分析为基础的。他们找出了控制果蝇日常生物节律的基因,并记录下这一基因所控制的蛋白质在细胞中夜间聚集、日间减退的过程。至此,生物钟的分子机制基本清晰。这项研究结果提示人们,当我们的生活方式总是和我们身体内部的计时器做对时,患上各类疾病的风险会增大,因此提升了人们对良好睡眠习惯的重视。
在这则材料中,果蝇的实验是科学家获取新发现的重要依据。
科学研究虽然尽量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但依然不能将它绝对客观化。如实验有实验室实验和现场实验两类。对于前者,研究者可以根据目的有意识地控制条件,从而更准确地找到原因和结果,但它的缺点是人为性。对于后者,它有发生在自然背景下的优点,但研究者的在场有可能影响实验对象,从而歪曲调查结果。例如:
我收到一封同事转发的电子邮件,邮件说微波炉加热的水对身体有害……原寄件人用清水和微波炉加热再冷却的水浇花做实验,一周后清水浇的花蓬勃生长,但是微波过的水浇的花却呈半死状态……太恐怖了!
这个例子中,作者想用浇花实验来证明“微波炉加热的水对身体有害”,乍一看是很有说服力的。但仔细斟酌,我们依然可以提出疑问:浇花实验在操作中是否规范,如两盆花的初始状态相同吗?实验过程中除了所浇水的差异,其余都相同吗?会否有的多浇、有的少浇导致的结果差异?实验充分吗,如果引入其他水源如热水器中的水,进行三方比较,是不是更好?更有甚者,我们还可以追问,实验的确真实存在吗?如果以上任何问题出现,都可能影响证据的质量,从而直接质疑了结论的可信性。
5.案例证据
案例是通过一个或几个特殊个体或事件进行详细描述来支持结论,以观察或访谈为基础。例如:
在对桂北H村进行观察后,发现呈现三种现象。现象一:H村地处湖广交界,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到2010年之间的约30年间,村中的房屋基本维持原貌,未通公路,畜力耕作。直观感知,H村是典型的贫困村。然而,2013年前后开始出现大量别墅式楼房,造价大多在30万元到60万元不等。从收入的视域看,H村似乎一夜暴富。现象二:访谈得知,H村村民的建房热潮适逢国家推进精准扶贫。在此期间建房的家庭可以从政府获得1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建房补贴。这种现象源自补贴政策与村民“策略行为”的互动:有建房打算的村民打好地基后随即停工,待申请的建房补贴到账再正式开工。而据村民描述,“据我所知,(建房的人)近几年都是这么做的。”现象三:H村的建档立卡经过两次漫长的激烈交锋,最终通过民主评议确定了扶贫对象。访谈得知,被评定的对象中A和B是母子关系,并未分家,A为80岁高龄老妇,前年丧偶,6个儿女;B年近50但无婚育,其实A与B从未分灶吃饭。据称被评定是因为二人人缘好,而且“B和村主任关系不错,还经常帮村主任干活”。未被评定的C对结果不满(C本人常年患慢性病,无外出务工能力;C的配偶重度驼背,丧失劳力;有一子年过30,因儿时癫痫,至今未婚),但碍于民主评议的结果,只能吞声。综合H村的三种现象可见,以收入标准为依据的扶贫政策不能反映真实的贫困状况,在执行中也不能有效地“扶真贫”,容易导致政策资源的滥用和浪费。[8]
上述论证做出了“以收入标准为依据的扶贫政策不能反映真实的贫困状况”的结论,依赖于“H村的三种现象”这种案例论据,包括除了亲自观察还有个体访谈,这种论据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但是,在使用案例证据时,要特别警惕利用特殊奇异性案例作为证据的情况,要不断提醒自己:“这个案例是否典型?”“能不能找出有力的反面典型?”例如:
湖南凤凰一女性被民警性侵,这充分说明警察队伍都是垃圾。
这个例子用一个民警个案说明整个警察队伍,犯了典型的“以偏概全”的错误。我们能找到更多的事例,说明中国的警察队伍总体趋好。在上述案例中,解释者着重强调了施暴者的民警这一社会身份,因为这一身份更吸引眼球而且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这种类型的新闻更具有点击率和轰动性社会影响;却有意或无意忽视了施暴者的个体身份,他的性格、环境等个体性因素或许才是施暴的真正原因,而这种个体因素在整个警察队伍中是不具有代表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