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与“时命”的背离与理想人格的完善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五、“人道”与“时命”的背离与理想人格的完善

然而,春秋战国时期实现的变迁格局,却在日益地瓦解人与人在自然—本然状态下形成的情感关系,代之以由人心人性的蜕变而形成的利欲关系;与此相联系的是,社会的管治方式亦在日渐地拒斥充满情感的礼乐之治,代之以冷冰乃至残酷的法理之治;士君子抵挡不住外界利欲与权势的诱惑与逼迫,亦逐渐地抛离教养与才情,而把自己工具化为权谋之士、法术之士。

无论是孔子或是孟子都深深地感受到,春秋战国时期由人心人性的放失带来的这种现实变迁的格局,已成为一种外在性的、不可逆转的趋势。因为它是客观外在、人不能随意使之逆转的,所以孔孟亦指认为“命”。孔子就说过自己“与命与仁”。(《论语·子罕》)孔子、孟子都意识到,他们从人的情感、人的心性出发营造的以“仁”为中心的价值信念,与由外在客观时势所形成的“命”,处于分立与背离的状态中。

要清楚的是,孔子、孟子在一些话语中也表露过,人对亲人、社会他人的关爱之情,具有自然—本然性,人的善的本性,具有先天—先验性;因之,他们也不时以“天”“天命”指称这种自然—本然性、先天—先验性。如孔子自称:“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即是。但是,大体而言,孔子、孟子这些话语所显示的人的情性与天、天命的一致与贯通性,是从人—主体的价值反省而证立的。然而,“天”“天命”既是从人对情性的价值反省中,由内向外推出的,那么它便是一价值性的,而非存在性的。作为价值性的,它寄寓了孔子、孟子原创儒学的最高理想及对这一理想的实现充满信心。但是它与存在世界还不是一回事。在最高理想的追求与存在世界的变迁愈加背离且发生冲突而使孔子、孟子不能不认“命”时,这个“命”乃为“时命”。

孔子是经常慨叹“时命”之不济的:

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宪问》)

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论语·公冶长》)

美哉水,洋洋乎!丘之不济此,命也夫![3]

孟子亦然:

若夫成功,则天也。君如彼何哉?强为善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下》)

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孟子·尽心下》)

孔子、孟子这里讲的“天”“命”,都是指存在世界的变迁所造成的客观时势,即“时命”。无疑,在孔孟那里,“人道”与“时命”被看作是分立与背离的。

“人道”与“时命”的分立与背离,一方面便是使孔孟原创时期的价值理想无法直接获得存在世界的支撑,无法直接贯彻于存在世界而对象化为现实;另一方面,又恰恰是借与存在世界(恶的变迁)的分立与背离,孔孟才得以回归人,回归人的情感世界,并且借对人的情感世界的提升更且得与存在世界(恶的变迁)抗争,而极大地凸显人的主体性、人的独立人格与独特价值。

存在世界中“时命”的变迁,首先就表现在人经受不住利欲的诱惑,追求利欲上的满足。面对这种变迁,孔孟即通过人、禽之辨来凸显人之为人的基本价值。孔子便说道: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https://www.daowen.com)

孔子于此就强调,能养父母不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是有情感的,人能够以恭敬之心奉事长辈。孟子则称: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尽心下》)

孟子以为,人与动物的差异并不多,差异只在于人有仁义之心。只是,这份仁义之心,唯君子能够很好地保存着,普通人却放失了。放失了,即意味着离动物不远了。所谓舜能够“由仁义行,非行仁义”者,强调的即是仁义之心的本有性。因为仁义之心是人本有的,而非刻意去做(行)出来的,所以,是否存留这份本心使之不被放失,是否依着这份本心行事使自己不在利欲引诱中陷溺,具有体现与禽兽不同的、人之为人的独立人格的基本意义。

人对利欲的追求与本心的放失,是后来在“时命”的“恶”的变迁中发生的,则如何与“时命”的“恶”的变迁保持距离,同样体现为人格的一种独立性。孔子说:

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泰伯》)

孟子说:

故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故士得己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上》)

在孔孟看来,“天下有道则见(现)”,“达则兼善天下”,这固然是做“人”应有的责任;然而,在“时命”不允许“人”有这样的作为的情况下,则要做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穷不失义”,“独善其身”。一个人只有不屈从于时命的变迁,才能保持人之为人的一种人格尊严。

乃至于在人格尊严与个人生命之间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必须作出抉择时,孔孟甚至强调要“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

在儒学那里,“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为持守做“人”的尊严的最高境界,体现了做“人”的最高价值。

按,孔孟儒学从人的情感出发,建立起以“仁”为核心的道义观与价值理想,当然热切希望这种理想能够贯彻于社会,建构起理想的社会秩序与社会生活。为这种理想的社会秩序与社会生活开出的学问,就被后来的儒家学者推重为“外王学”。然而,理想社会的实现,受制于外在客观的“时命”。“时命”不是人们可以任意改变的。在“时命”不可改变、“外王”难以贯彻的情况下,孔孟只能把自己的价值理想内收,转化为理想的人格追求,是为“内圣学”。外在的“时命”固不可以任意改变,但内在的理想人格的完善,却是每个个人自己可以作主的;外在的“时命”的变迁越是往利欲方向、“恶”的方向滑落,内在的理想人格的完善,却反倒越显得崇高,越值得持守;外在的“时命”的变迁又是充满个别性、偶然性、不确定性的,内在的理想人格的完善,却因为可以超越时代的任何变迁而得以成为人之为人的终极追求。由是,儒家学者们也常常更多地关切“内圣学”,并把儒学归之为“为己之学”,即“做人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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