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情”说“仁”与由“善”论“性”
人人俱有的这种亲亲之情、对社会他人的恻隐之情,在孔孟那里,便即是“仁”。
“仁”这个字,在先秦的一些典籍中写作“上身下心”,可能是依“身”“心”合一认同一种价值而创出。写作“仁”当属后出,由“人”“二”两部分组成,乃指二人的关系及恰当处理。同样指示一种伦理价值。
孔孟把人人俱有的亲亲之情、对社会他人的恻隐之情,称之为“仁”,即以“仁”对这种“情”作学理上的提升与价值上的完全肯定。孔子说:
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
孔子弟子有子说:
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
孟子直称:
亲亲,仁也。(《孟子·尽心上》)
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
这些说法,都以“仁”这一概念,将亲亲之情作了概括并在价值上作出肯定。及关涉到社会他人,孔子与弟子樊迟的一番对答实具代表性。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
孟子论及对社会他人而称:
恻隐之心,仁也。(《孟子·告子上》)
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孟子·尽心下》)
这些说法,即以“仁”这一概念对社会他人的关爱之情作了概括,并在价值上予以肯定。
“仁”由是得以成为孔子、孟子及其后整个儒学传统的最重要的范畴。此中,以“情”说“仁”,固是对“情”在价值上作了充分认肯;“仁”由“情”出,则使“仁”未落入作为行为规范(法理)的那种外在性、冷漠性与划一性。“仁”之为“情”,那是人内在价值信念的自然流溢。正因为它是属于人的,所以孔子和孟子才会说:
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
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尽心下》)(https://www.daowen.com)
“仁”作为人的内在情感,是由人自己认取、自行决断的。它是“人”之“道”。“仁”体现着人在价值信念(或信仰)上的自主。
一些以西方知识建构的眼光审视孔、孟儒学的研究者,对儒学未能作确切的评论,就在于不了解孔孟儒学的根底在一“情”字。他们看到《论语》论“仁”,在不同人、不同情景、不同行事有不同讲法,无法作类的归纳,无法从归纳中,依“种差加属”的方法为“仁”求得一个公共的定义,便以为孔子思想不具有哲学意义。这就是以“知识”为入路所作的一种判准。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说,因为知识是借置入某种对待关系中,或借把某一对待关系从众多对待关系中抽离,才得以确认的,它只具相对性与盖然性,难有真正的普遍性与绝对性意义。在往下的讨论中我们会看到,“情”孕育于人在世间原本性的,又或可称为本然—天然的生活状况,它无疑更具遍在性与绝对性。如果以求取遍在性与绝对性为哲学的标识,那么由“世间情”开显的孔孟儒学,也许更贴近哲学的本性吧!
以“情”论“仁”,是对“情”所到处作一价值上的充分肯定,是为“善”;及孟子以“情”之“善”为“性”,则是对“情”所出处作一根源性的说明。
孔子不太谈“性”,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孔子关切的是人世间的真实感情,关切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与日常行事中的真情流露。然而,“情”从何来呢?或在情感于不同情景的自然流露中,都有肯定性的可以称之为“仁”的价值,那么它有没有一内在性的统一根底作支撑呢?
孟子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回答。孟子说:
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
这是说,就人的情感而言,本来是善的或可以为善的。这是由人的本始“材质”(才)决定的。这种“材质”是即构成为人固有的本性。从何见得人天生的“材质”即人的本性是善的或可以为善的?从每个个人都具有“四心”处可见。“四心”就是:恻隐之心(即不忍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或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四心”既是“人皆有之”的,即便是普遍的,又是“我固有之”的,即便是天赋的、先验的。是即“四心”构成人内在的与普遍的本性。“四心”为情感心,它体现的就是仁、义、礼、智“四德”,“四德”是善的或为善的。由此可证,人的内在普遍本性是善的或为善的。
孟子由“情”之“善”,进而确认“性”之“善”,就为人何以有向善的价值追求和这种价值追求何以可能,提供了一确当性的说明。
向善作为一种价值追求,既源出于人的内在本然性,则人之向善具必然性,人之陷溺反倒是后来由外在的与偶然的因素引起的。故孟子又说:
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今夫麦,播种而耰之,其地同,树之时又同,浡然而生,至于日至之时,皆熟矣。虽有不同,则地有肥硗,雨露之养,人事之不齐也。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孟子·告子上》)
这里所说的“非天之降才尔殊也”,亦即确认人的天然本性是同一的,是善的或向善的。及“富岁”而“多赖”,“凶岁”而“多暴”,则是受外在因素诱惑“陷溺”才出现的问题。此即如耕作,所播的种子是同一的,在收获时发生的差异,那是土地的肥瘦、雨露的多少和人力的勤懒所造成的。孟子继称:
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覆,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孟子·告子上》)
孟子这里仍然强调,就本始“材质”即“本性”而言,毫无疑问是善的或向善的。有些人之所以不能为善,那是“放失”其“本心”导致的。这些人在夜深人静之时,也常常会通过反省白天之所为而有良心的发现与积聚(存夜气),但是来到白天与外界接触,这被发现被积聚起的点滴良心又逐步地被耗去(梏亡)了。于是我们白天看到这些人都近于禽兽。我们白天看到这些人近于禽兽,便以为人在本性上并不是善的。但究其实,这些人受外界诱惑而出现的那种近于禽兽的行为并不体现人自然—本然所得的、内在的普遍本性。
孟子由外在显露的“情”之“善”指点出内在本具的“性”之“善”,无疑给每个个人确立了一个光明的本体,为每个个人走出个我,走向他人,使每个个人得以向善成仁、超凡入圣,提供了充足的自信心与驱动力。孟子说:
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
孟子这里表达的就是这种自信心与驱动力:我们每个个人在内在本性上是圆满的、自足的,我们不缺少任何东西;只要我们回归自身,以真诚的态度把自身固有的本性充分彰显出来,我们就会因为体认到并实现了自身的价值而获得最大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