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传》的宇宙论
《易传》是解释《易经》的作品,相传为孔子所作,这不一定可靠。大多学者判定为战国中期经多人之手编成。事实上,《孟子》《荀子》二书都极少关涉《易》,以至有学者认为《易传》出自汉人之手。
《易传》由十篇作品构成,分别为《系辞》上下,《彖传》上下,《象传》上下,和《文言》《序卦》《说卦》《杂卦》,亦称《十翼》。《易经》原为占筮之书,借助于《易传》及其引入的宇宙论,《易经》才被提升为哲学。《易传》引入宇宙论对《易经》作解释,最明显不过的就是以“阳”释“—”爻,以“阴”释“--”爻。依考古学家的考证,《易经》的占筮,其记录方式最早当为数字,尔后经过简化,奇数用“—”显示,偶数以“--”显示,但是很长一段时期似乎还没有将此两爻与阴阳联系起来。《易经》中没有出现阴阳合称的提法;卦爻辞仅《中孚·九二》有“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一句,此中的“阴”即背光、日光被遮蔽之意,为“阴”之本义,没有“阴”爻义,更没有宇宙生化之本源义。
释“--”为阴,释“—”为阳,并以阴阳论大化,在《易》学发展史上,当自《易传》始。
《易传》以阴阳论大化,最集中的见之于它对筮法所作的解释。《系辞上》称:
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
我们曾说过,依筮占之法,占筮所用蓍草为50根。占筮之始,取出一根置之勿用,《系辞上》释此为法象“太极”,它是宇宙终极本源;然后任意地把49根分成两份,筮法叫做“第一营”,《系辞上》释此为法象“太极生两仪”,即混一的“太极”本源分化为阴阳二气,由阴阳二气而生天生地;继后从右边的一份取出1根蓍草夹在左手小指间,筮法叫做“第二营”,《系辞上》对此“营”未作解释,按《易传》相关提法,此营当为法象与“天”“地”并列为“叁”之“人”;接下来以每4根蓍草为一组,把左右两份予以分拆,筮法叫“第三营”,《系辞上》释为法象“两仪生四象”;再后,把两份中剩下的(4根或以下)与象征人的那根合起来,放在一边,筮法叫“第四营”。总“四营”为一变,经三变而成一爻,合六爻而成一卦,《系辞上》释此为法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又分别象征天(乾)、地(坤)、山(艮)、泽(兑)、风(巽)、雷(震)、水(坎)、火(离)八种自然物象;八卦(或八种物象)的交合与变易,而带出种种或吉或凶的事象,是为“吉凶生大业”,以“大业”称事象,为法象自然世界与社会生活的繁富性。
《系辞上》对筮法的这种解释,显然就将筮法的正当性,置立于宇宙演生过程的客观法则的基础上了。
《易传·系辞》所描述的宇宙演化过程,与《老子》比较,缺失“二生三”的环节;与《管子》比较,未及“五行生克”;大概因为易占为数字卦,毎四营求出的数字,或6或7或8或9,7、9为奇数可称少阳、老阳,8、6为偶数可称少阴、老阴,难以容纳三、五之数,故有此别。只是到了汉代,《易》学进一步往象数方向发展,才得与“五行”说关联起来。
在《易传》中,由于卦的组合与变迁,都以阴阳二爻显示。阴阳二爻的交变,又法象着阴阳二气的交变,故《系辞上》又称:“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交变之道是无形迹的、神妙莫测的,阴阳交变而生化出来的物象则是有形迹、可命名的,故《系辞上》又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中国古典哲学的“形上”概念及“形上”与“形下”依先验(或超验)与经验所作的区分,由此得到了确认。
从筮法看,由“—”“--”二爻的交变,而演化出不同的卦象。故“变”的思想,为《易传》最基本的思想。《系辞下》称:(https://www.daowen.com)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
这里的“为道也屡迁”,即指依阴阳六爻的不断变化而引发卦象之变化;其变化是无常的,其吉凶之判分亦要依变化的复杂状况而决定。
从天地宇宙看,有阴阳二气的交变,而演生出繁富的万物。故生生不息的观念,即生命的观念,为《易传》宇宙论的核心观念。《系辞下》称:
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乾·彖传》称:
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
《坤·彖传》称:
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
《易传》这种种说法,都以生生不息论宇宙万物。故《系辞下》又以“天地之大德曰生”为言。这正点明生命的观念,为宇宙论的核心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