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传》的成德论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3.《易传》的成德论

那么,《易传》的宇宙论和生命观,如何得以为儒家所吸纳,成为儒家价值信念的理论基础的呢?

我们看《易传》的说法。《序卦》称: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这是以天地生化的秩序,延伸出礼义作为公共道德规范的正当性。《说卦》称: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这是说,就作为人之道的仁与义而言,是圣人顺天地生化所性所命之理则而确立起来的。此亦从宇宙论说明仁义道德的至当性。

《系辞上》则称: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

这是说,作为规则的“道”,是由阴阳交变而形成的;顺适阴阳交变给出的规则而参万物之化育,即是善的行为;由善的行为积习而得成善的本性(所谓“继善成性”);由于人们对阴阳大化的体认不同,积习所成之性有偏重于仁的,有偏重于智的;唯一般百姓“日用而不知”,故成为有道君子的人显得稀少。这段话同样从宇宙生化论成德。

要指出的是,《易传》从宇宙生化论成德,是以对宇宙生化的崇敬与“法象”为出发点的。《易传·系辞上》反复申述:(https://www.daowen.com)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贵……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易传》这些提法,都在极力地渲染对天地宇宙生化的敬崇和人的思想与行为如何从“法象”中确立。由之,一方面,人的思想行为、价值信念由于是从对天地宇宙生化的敬仰与“法象”中确立的,故这些思想行为或价值信念便得以立足在存在论的基础上而具有客观的或普遍的意义;另一方面,这些思想行为或价值信念既是从人的敬仰与体认中,从参天地之大化、从“继善成性”的过程中得以开显与证成的,因而同时也不缺失一种主体的意义。

也许可以说,在儒家的脉络中,《易传》是通过把存在世界价值化的途径,为儒家的价值信念提供保障的。

及至两汉之董仲舒、《白虎通义》,则进而把儒家的价值信念存在化了。


[1]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38页。

[2]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第136页。

[3]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第41—42页。

[4]本段对上引《礼记月令》篇原文的解释,参照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74—1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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