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物自然”的境界追求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3.“因物自然”的境界追求

王弼借对认知世界的有限性的反省,而建构起“贵无”的本体论,借“贵无”的本体论,开出了一种精神境界。这种精神境界是怎样的呢?

我们仍然得回到与宇宙论的比较中。

我们说过宇宙论有两个不同的系列或脉络。老子道家一系,建构宇宙论原是为了反省与批判现实现存世界的污浊性而得以走出并走向超越性的精神追求的;从《易传》到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一系,建构宇宙论却是为了从正面认肯与说明现实世界的生活秩序的正当性。两个系列有着迥然不同的价值指向。

王弼从反省汉儒出发,借对《老子》的重新解释立论,在价值趋向上自不同于汉儒而认同于老子。王弼与老子对以经验知识人为地建构起来的现实现存秩序与生活方式均取否弃态度并以回归自然为价值目标,即显示了他们的共同性。如《老子·二十五章》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是谓以“道法自然”为最高境界。王弼解释为:

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24]

王弼于此亦以“法自然”为最高追求。但由于老子的“道”为“本源”性的,属宇宙论的;王弼的“道”为预设性的,属本体论的。故二者在如何为“自然”,如何回归“自然”的理解上,便有若干差别。

老子的“道”为本源性的,这意味着“道”是“远古”的,且是“实存”的。“道”为“远古”的,则回归自然之道必须经历一个时间与过程;“道”为“实存”的,“道”化生万物也具实在性,则回归于道又须经过一种实修的功夫。回归于道必须经历一个时间与过程,必讲求出世、遁世;回归于道又须经过一种实修的功夫,必讲求炼养。固老子的宇宙后来便转出道教,老子亦因之成为教祖。

王弼的“道”为从对认知反省给出的一种设定,它既无实在意义,也不在时间中。“道”不在别的什么地方,就在把由认知产生的种种分别与限制化去,当即呈现,当下证成。就是说,在王弼那里,“道”的确立,纯然为了开出一种精神境界。

由于对“道”的理解不同,求“道”的方法不同,在涉及“道”与“物”的关系问题上王弼与老子亦有不同。老子认为道化生万物为一种散落,故回归于道,必须舍弃物在存在意义上的各别性,才有可能;王弼视“道”为一种精神境界,它是通过舍弃人为、主观给出的种种分别与制宰而证成的,因之,它不仅不求舍弃存在意义上的各别性,反倒成就了种种各别性。

看王弼注《老子·十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句:(https://www.daowen.com)

不塞其原,则物自生,何功之有?不禁其性,则物自济,何为之恃?物自长足,不吾宰成,有德无主,非玄而何?凡言玄德,皆有德而不知其主,出乎幽冥。[25]

老子原文,意谓“道”作为本源虽生化了万物,但那是“道”的散落(“朴散则谓器”),“道”不在万物中,不构成万物的本质(主宰),万物亦不体现“道”的本真;万物只有消解、舍弃其各别性,才可以回归“道”,回归本真。此即见老子的“道”鄙弃各别性。

王弼的注释却强调,所谓“道”(“玄德”),就是不人为地设置种种规限,不有意地施行种种制导,而让万物依其各自的本性自然地生长,自由地发展。此即见王弼的“道”成就各别性。

王弼在注《老子·二十七章》“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句又称:

顺自然而行,不造不(始)[施],故物得至,而无辙迹也。

顺物之性,不别不析,故无瑕谪可得其门也。

因物之数,不假形也。

因物自然,不设不施,故不用关楗、绳约,而不可开解也。此五者,皆言不造不施,因物之性,不以形制物也。[26]

这里,“不造不施”“不别不析”,都是指否弃人为的、主观的施设;“顺自然而行”,“顺物之性”,则是指顺应万物的自然本性,放任万物依其本性自由地发展。王弼认为这两方面的总合,即是“道”。

王弼之“道”本体,由于成就了各别性,就为郭象的“绝对自我”观和魏晋士人强烈的个体意识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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