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为本”的本体论架构
王弼生活与活动于三国年代,面对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激烈争夺和由此带来的时局动荡,也如老子、庄子一样深深感受到社会与文化的危机,而对人的生存处境作深刻的反省。
王弼常称:
夫奔雷之疾,犹不足以一时周;御风之行,犹不足以一息期。善速在不疾,善至在不行。故可道之盛,未足以官天地;有形之极,未足以府万物。[12]
此即认为,任何自然现象,都是受时空的限制,都只是有限的存在物。
社会与文化现象亦然。人们多以为社会与文化是由人建构与支配的,是人—主体显呈其作为的场域。王弼在暴露其有限性后即予否定之:
法者尚乎齐同,而刑以检之。名者尚乎定真,而言以正之。儒者尚乎全爱,而誉以进之。墨者尚乎俭啬,而矫以立之。杂者尚乎众美,而总以行之。夫刑以检物,巧伪必生;名以定物,理恕必失;誉以进物,争尚必起;矫以立物,乖违必作;杂以行物,秽乱必兴。[13]
这是说,先秦法、名、儒、墨、杂各家,都企图以自己认同的某种理论观念和处事方式改变混乱的社会状况,使社会获得大治。但是它们的所有理念与做法都只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带来更大的混乱。此即如老子所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14]种种人为、人工建构的社会与文化现象,由于只会引发更多矛盾、带来更大混乱而显得毫无意义。
经验所及的世界,经验知识所建构的种种社会与文化现象,都处于矛盾对待中,都受着时空的限定,便都不具自足性。因之,王弼与老子一样,都把超越的、具形上意义的“道”,称之为“无”:
道者,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为也,况之曰道。[15]
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16]
王弼因明确指认“道”即“无之称也”,故人们亦称其理论为“贵无论”。
然而,王弼虽与老子一样以“无”论“道”,可是,“无”是什么?“无”是如何给出或如何存在的?王弼与老子却有不同的说法。
我们知道,在老子那里,“道”主要是被认作为化生万物的本源。“道”之被称为“无”,亦是指的“道”作为终极本源,处于未分化的混然状态。因而,老子的形上学,属宇宙论(或本源论)。
然而,王弼并不强调“道”的本源义和“道”对于万物的化生义。我们看《老子·四十二章》原文和王弼对原文的注释。《老子》原文为: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https://www.daowen.com)
这是明确把“道”认作“本源”且把道化生万物的过程看作是由单一到杂多的一个过程。
王弼则注释为:
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已谓之一,岂得无言乎?有言有一,非二如何?有一有二,遂生乎三。从无之有,数尽乎斯,过此以往,非道之流。故万物之生,吾知其主,虽有万形,冲气一焉。[17]
这段注释的最后一句,虽也把万物之生归于一气,似为宇宙论。但这只不过是顺着老子的话语说的,其在注释道与一、二、三的关系时,却全然不取“生化”说而仅以“思辨”论:千差万别的事物,何以能够归于“一”(何由致一)?由于去掉所有各别性而得以归于“一”(由无乃一)。去掉所有各别性而归“一”,则此“一”即等同于“无”(抽去各别性)。是谓“道生一”。又,既已以“一”称“无”,便有了言说;有本来的“一”,有言说的“一”,便有所谓“二”了。是谓“一生二”。再,既有本来的“一”,有作为言说对象的“一”,更有言说所示之“一”,是乃至有“三”,谓“二生三”。……于此,王弼对“道”与一、二、三的关系,全然不作“生化”解,倒似玩弄“文字游戏”了。
王弼与老子之间,何以有这种差别呢?原因显然就在于:老子视“道”与“物”的关系,为“本源”与其所生化的“器物”的关系,而王弼视“道”与“物”的关系,为“本”与“末”、“体”与“用”的关系。
《老子·三十八章》在论及社会与文化的变迁时曾称: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老子之意为社会与文化越发展,也意味着越堕落。这仍然是其宇宙生化说的延伸,只是老子视生化为“散失”,而有所贬斥而已。
王弼注释老子这段话则称:
德者,得也。常得而无丧,利而无害,故以德为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尽德?以无为用。以无为用,则莫不载也。故物,无焉,则无物不经;有焉,则不足以免其生。是以天地虽广,以无为心;圣王虽大,以虚为主。[18]
王弼于此以“得”释“德”。“何以得德”,即“何以有得”;“何以尽德”,即“何以全得”。“由乎道也”,即“由乎无也”;是以“无”为“道”。“以无为用”者,即谓如“道”为“无”,在功用上便可以做到无物不承载,无事(物)不经由,是即“全得”。王弼续称:
万物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不能)舍无以为体,则失其为大矣。所谓失道而后德也。以无为用,(则)德(得)其母,故能己不劳焉而物无不理。[19]
这里所谓“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源出《老子·十一章》:“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王弼注为:“言无者,有之所以利,皆赖无以为用也。”上段引文则进而以“体”“用”关系释“有”“无”关系:“有”之所以能够成其为“用”,皆因于“无”,即因于“无”而得为“用”。“无”为“用”因,则“无”具“体”义。由是,“有”与“无”的关系,或“物”与“道”的关系,在王弼这里,不再被解读为“生化”关系,而为“体”与“用”,或“本”与“末”的关系。
显见,王弼的形上架构,为本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