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于“性分”说的“逍遥游”
在郭象哲学里,“自我”既被推到了绝对的地位,则“我”和“我”的任一所处方式,任一意欲发动,都具足正当性。所以郭象注《庄子》一书时,经常提到:“不付之于我而属之于彼”[42],“纵体而自任”[43],“任而直前,无所避就”[44],“任足之自行无所趣”[45],“忽然与之俱往”[46],“敖然自放”[47]……“自我”由于不再受任何现实处境与理性计度拘限,此诚然如庄子一样在精神上获得了超越而成就了“逍遥游”。
但是应该看到,郭象与庄子的“逍遥”之境是有差别的。
在庄子看来,“逍遥游”是需要不断地斥逐浅近的、微小的功利追求才能够实现的。故在他所著的《逍遥游》中经常讲“大鹍”“大鹏”“大翼”“大年”“大知”,凸显“大”“小”之别。其用意在把人的心境从细小的功利计度中重重剥出,把人的精神空间一层层拓宽,从而一步步走向超越,获得逍遥游。
但是,从理论上看,如果作“大”与“小”的区分,那么“大”“小”还处在对待中,“逍遥游”便还是受限定的;从现实来看,“大”与“小”的分别不是每个个体自我可以任意选择的。这当中有一个“性分”的问题。
何谓“性分”?郭象注《齐物论》“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句称:
夫以形相对,则泰山大于秋毫也。若各据其性分,物冥其极,则形大未为有余,形小不为不足。足于其性,则秋毫不独小其小,而泰山不独大其大矣。
注《逍遥游》“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句又称:
夫质小者所资不待大,则质大者所用不得小矣。故理有至分,物有定极,各足称事,其济一也。
依此,所谓“性分”,是指每个个体之才质性情,乃至生死贵贱,都是在自然变化中偶然给定而不可改变的。郭象这一观念亦似王充之“幸偶”说。
“性分”的观念所表露的,是郭象承认每个个体都有一“命限”。这种“命限”是无法跨越的。“命限”观念的引入,体现着郭象有一种现实的与理性的态度。
每个个体都有一“命限”,那么人在精神上的逍遥与否,便取决于他如何对待“命限”。人的苦痛、人的困扰,其实都是在追求跨越“命限”的情况下发生的。譬如质体小的仰慕质体大的,要承担质体大的才能够承担的事功;贫贱的钦羡富贵的,要过着富贵的才可能过的生活;……人由之才招来苦痛与不幸。而其实,每个个体在大自然的偶然禀赋中,其“性分”所得,均具自足性。因之,每个个体无需与外在他体作任何比较,只需自足其性,即可以求得最大的快乐,实现“逍遥”之游。郭象谓:(https://www.daowen.com)
夫年知不相及,若此之悬也。比于众人之所悲,亦可悲矣。而众人未尝悲此者,以其性各有极也。苟知其极,则毫分不可以相跂,天下又何所悲乎哉!夫物未尝以大欲小,而必以小羡大。故举小大之殊,各有定分,非羡欲所及,则羡欲之累可以绝矣。夫悲生于累,累绝则悲去,悲去而性命不安者,未之有也。[48]
此即谓,悲苦是从外在的大小比较中,从以小羡大中产生的。郭象又称:
苟足于其性,则虽大鹏无以自贵于小鸟,小鸟无羡于天池,而荣愿有余也。故大小虽殊,逍遥一也。[49]
此即以自足于“性分”、“命限”而得以逍遥。
比较之下,庄子的做法,是通过不断地斥逐剥落那浅近的、细小的功利追求,而使心灵得以超升,成就一种“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逍遥游,极富浪漫性。郭象则承认现实处境,承认“命限”,且把这种处境确认为“自然性分”,此无疑把精神追求的空间收狭了。在郭象的一些话语里,甚至表现出对现实现存状况的若干屈从。如说:“臣妾之才,而不安臣妾之任,则失矣。故知君臣上下,手足内外,即天理自然,岂真人之所为哉?”[50]这种以“天理(性分)自然”说明现实社会任何处境的正当性的说法便缺失庄子那种挣脱一切、扶摇直上的狂敖精神。
但是郭象亦有他思考人生的一个与庄子不同的独特角度:
在庄子看来现实处境限定着“我”,个人要想突破现实处境的限制,就必须舍弃这一个“我”。故庄子讲“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唯“无我”(无己、无功、无名)才可以“无待”,由无待而得成“逍遥游”。
而在郭象看来,现实处境固限定着“我”,同时也给定着“我”,我对处境的限定性虽然不可以做什么,但却可以紧紧把握着任何处境、任何变迁下给定的“我”,故郭象凸显“自我”;任何处境、任何变迁的给定表现为当下性,故郭象尤为凸显“当下个我”。
魏晋风度体认的,正是士人的这种“当下个我”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