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的“客观必然法则”化
朱子与程颐子一样,赋予“理”以先在的意义。他称道:
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31]
朱子这里即谓“理”具“先在”性。然而,“理”的先在地位之被确认,不是因为它是生天生地生人生物的本源,而是因为它是生天生地生人生物的“客观必然法则”。故他又称:
如阴阳五行,错综不失条绪,便是理。[32]
“理”作为阴阳五行交合变化的“条绪”,对个别事物有确定的支配意义,因而它又是公共的。朱子续称:
理是有条瓣逐一路子。以各有条,谓之理;人所共由,谓之道。[33]
道者,古今共由之理,如父之慈,子之孝,君仁臣忠,是一个公共的道理。德便是得此道于身,则为君必仁,为臣必忠之类,皆是自有得于己,方解恁地。[34]
“理”或“道”是事物共通的,可以将各别的事物统摄起来的,自亦可以说,它是各别事物的共同本质、共相。“理”与各别事物的关系,为共相与殊相的关系。
“理”作为共同本质、共相,对万事万物具有绝对的与确定的统摄、支配意义,因而它才是形上本体;原先在张载、周敦颐那里被赋予形上意义之“气”,反倒应该被视为形下之物。朱子说:(https://www.daowen.com)
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35]
“理”为“形而上之道”,为“生物之本”,“气”只为“形而下之器”、“生物之具”,这意味着,“客观必然法则”被升格为宇宙本体,而以往被视为宇宙本源的“气”被质料化了。
为了贯彻“理”的本体论,朱子又对周敦颐、张载的话语作了重新的解释。如周子本以“太极”指本源之气,朱子则称:
太极只是天地万物之理。在天地言,则天地中有太极;在万物言,则万物中各有太极。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先有此理。动而生阳,亦只是理;静而生阴,亦只是理。[36]
这样一解释,“太极”便不再是“气”,而只是“理”了。张载“由太虚有天之名”一说,“太虚”本亦指“气”,朱子却释称:
“由太虚有天之名”,这全说理。“由气化有道之名”,这说著事物上。如“率性之谓道”,性只是理,率性方见得是道,这说著事物上。且如君臣父子之道,有那君臣父子,方见这个道理。“合虚与气有性之名”,“虚”字便说理,理与气合,所以有人。[37]
这样一来,“太虚”“气”“虚”,亦不再被认作“气”,乃“全说理”了。
借将“太极”、“太虚”释之为“理”,朱子进一步凸显了“理”的本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