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生日成”的心性论
王夫之从经验知识的视野认肯存有世界,也从经验知识的角度讨论心性问题。
王夫之于《读四书大全说·大学》中阐释“明明德”一纲时称:
缘“德”上著一“明”字,所以朱子直指为心,但此所谓心,包含极大,托体最先,与“正心”心字固别。性是二气五行妙合凝结以生底物事,此则合得停匀,结得清爽,终留不失,使人别于物之蒙昧者也。德者有得之谓,人得之以为人也。由有此明德,故知有其可致而致之,意有其不可欺而必诚焉,心有所取正以为正,而其所著,发于四肢,见于事业者,则身修以应家国天下矣。明德唯人有之,则已专属之人。属之人,则不可复名为性。性者,天人授受之总名也。故朱子直以为心。[17]
王夫之论及天地万物的来源时,仍以宇宙论为说。依他的说法,“性是二气五行妙合凝结以生底物事”,是“天人授受之总名”,则此“性”乃指在宇宙演化过程中不同物类各自禀得的具有客观存在意义的“特性”,而非如程、朱诸子所说的价值意义上的“德性”;宇宙演化过程中二气五行妙合,“合得停匀,结得清爽,终留不失,使人别于物之蒙昧者”,此谓之“心”,“心”作为人与“物之蒙昧者”之别,在这里也只是认知心,而非德性心;《大学》所谓“明德”,就指人有得此认知心;人有得此认知心,而使“人得之以为人也”,是即人与物之别,其起点在认知能力上;人有认知能力,得以去致知,得以去诚意,得以选择“取正以为正”,而后见于事业;……这都可见,王夫之是在客观认知的意义上,而非主体价值的意义上介说“心”与“性”。
王夫之在阐释《易传·系辞上》“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一说时,又写道:
人物有性,天地非有性。阴阳之相继也善,其未相继也,不可谓之善。故成之而后性存焉,继之而后善著焉。
故成之者人也,继之者天人之际也,天则道而已矣。道大而善小,善大而性小。道生善,善生性。道无时不有,无动无静之不然,无可无否之不任受。善则天人相继之际,有其时矣。(https://www.daowen.com)
然则以善说道,以性说善,恢恢乎其欲大之,而不知其未得其精也。……惟其有道,是以继之而得善焉,道者善之所从出也。惟其有善,是以成之为性焉,善者性之所资也。方其为善,而后道有善矣。方其为性,而后善凝于性矣。[18]
按,程朱之学力主“性即理”,“理”为仁义礼智,为纯善,故“性”(天命之性)亦纯善。我们曾说,程朱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人—主体的价值信念赋予客观必然法则的意义,以使这种价值信念具有支配天地宇宙的普遍有效性。王夫之这里不认同程、朱的观点。他对“道”“善”“性”三个概念的外延做了辨析。所谓“道大而善小,善大而性小”,即指在外延上,“道”涵括宇宙的生化规则,是为最大的;“善”为人承继宇宙生化规则付出努力而成就的一种价值,仅限于人的特定范围,则较之“道”为小;“性”是“善”的行为积淀而成,则必有尚未积淀而成者,故较之“善”,它的外延又更小。依王夫之这里所说,“道”(天理)属客观存有界的普遍法则,不可以善恶论;“善”和“性”属于人—主体的价值意识与行为,二者不可以混为一谈。王夫之对概念所作的如此明确的区分,同样表现了他的回归知识论的立场。
王夫之又有“性”的“日生则日成”说。他称:
夫性者,生理也,日生则日成也。则夫天命者,岂但初生之顷命之哉!……夫天之生物,其化不息。初生之顷,非无所命也。何以知其有所命?无所命,则仁义礼智无其根也。幼而少,少而壮,壮而老,亦非无所命也。何以知其有所命?不更有所命,则年逝而性亦日忘也。形化者,化醇也;气化者,化生也。二气之运,五行之实,始以为胎孕,后以为长养,取精用物,一受于天产地产之精英,无以异也。形日以养,气日以滋,理日以成。方生而受之,一日生而一日受之。受之者有所自授,岂非天哉?故天日命于人,而人日受命于天。故曰:性者生也,日生而日成之也。
天命之谓性,命日受则性日生矣。目日生视,耳日生听,心日生思,形受以为器,气受以为充,理受以为德。取之多、用之宏而壮;取之纯、用之粹而善;取之驳、用之杂而恶;不知其所自生而生。是以君子自强不息,日乾夕惕,而择之、守之,以养性也。[19]
王夫之这里对“性”的提法与上面所引的论说有若干差异。上面一段话把“性”限定在人的特定范围内,而且因为是“继善”才得以“成性”的,因之并不否弃人—主体的努力。本段引文却把“性”与“成性”问题作了自然主义的解释:“性”无非是指一种自然性的“生理”,不具有德性的意义;“成性”取决于二气五行之施与取,这也是自然的、物质性的,而非人—主体着意修习的;“性”还是“日生而日成”的,即不断成长、不断变化的,而非既定的、现成的和完成的。在这里,王夫之更且是把“性命”问题放在客观存有的与经验知识的视野下予以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