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的伦理学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4.“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的伦理学

又,“心”既为认知心,“性”为自然性,认知为以认知心把握经验世界使之获得效用的一种行为与过程,那么,人的价值意识从何建构,德性从何开显呢?

王夫之一如其于经验事用层面上介说本体那样,于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饮食男女这类感性活动中,求道德性之天理,立价值性之礼义。王夫之称:

形之所成斯有性,性之所显惟其形。故曰:“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理自性生,欲以形开。其或冀夫欲尽而理乃孤行,亦似矣。然而天理人欲,同行异情。异情者,异以变化之几;同行者,同于形色之实,则非彼所能知也。[24]

王夫之于此明确指出,程朱之学视天理与人欲为对立的观点是不确当的。人之身形为自然—本然的,则人为维护身形所需的欲求亦自是自然—本然的。“形色天性也”,源于天赋的形色产生的种种欲求,具有天然的正当性。王夫之又称:

圣人有欲,其欲即天之理。天无欲,其理即人之欲。学者有理有欲,理尽则合人之欲,欲推即合天之理。于此可见,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无人欲之或异。[25](https://www.daowen.com)

是礼虽纯为天理之节文,而必寓于人欲以见;饮食,货;男女,色。虽居静而为感通之则,然因乎变合以章其用。饮食变之用,男女合之用。唯然,故终不离人而别有天,礼,天道也。故《中庸》曰:“不可以不知天。”终不离欲而别有理也。离欲而别为理,其唯释氏为然。盖厌弃物则,而废人之大伦矣。[26]

孟子承孔子之学,随处见人欲,即随处见天理。[27]

王夫之这里亦直接认人欲即天理,以为“随处见人欲,即随处见天理”;“礼”作为“天理之节”,亦“必寓于人欲以见”方是。王夫之指出,“离欲而别为理”的观点源于释氏。这种观点在方法上是为“厌弃物则”,其后果则是“废人之大伦”。王夫之这里所强调的是,人世间的人伦道德,必须从人世间的日常事用、人世间的饮食男女中引出。唯从人世间的日常事用、人世间的饮食男女中引出,这种人伦道德才具正当性(天理);这种人伦道德亦因为可以维系人世间的日常事用、人世间的饮食男女的正常秩序,才具有效性。

王夫之使哲学精神回落现实生活,贴近经验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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